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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法律專家 問題如下 如果家庭中男方在外有私生子 為男方前女友私下所生。 在該子年約7歲時男方才得知。 只是男方並未告知法定妻子與小孩。 隱瞞了將近20幾年。 私生子年33歲、最近卻突然要求認祖歸宗、要變更姓氏。 要求男方妻子為其主婚。 很顯然男方除法定家庭以外另外還撫養了對方的母親 負擔起兩個家庭的生活費用。 然基本上男方的法定妻子還是最難勘的角色。 問題來了 法律上是否有規定 所謂認祖歸宗是否就戶籍與同父異母兄弟乃至家庭就相關身分證件也得同步變更? 其次、法定妻子是否有權利拒絕? 最後法定妻子在結婚其間、努力撫養家庭賺取累積的財產日後得分給不是自己生的小孩? 究竟對法定妻子法律上可提供的保障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0.40.23
forbit1989:認祖歸宗是男方的事情 你沒收養就不是直系血親卑親屬 08/19 00:39
forbit1989:講的簡單點 就把它當成男方前妻的小孩來理解 08/19 00:40
forbit1989:女方的財產不會由其繼承 他也不是繼承人 08/19 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