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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例子是周遭朋友遇到的,已經問過監理處、交通局、警察局都無法解決 朋友的父親往生,子女繼承後發現國稅局資料顯示 父親名下有輛汽車,但從沒人看過這輛車 問了所有親朋好友,都無人知道。 這輛車在民國97年,被註銷牌照後(好像是沒驗車?不確定,不過應該是官方註銷的) 在民國99年又被查到有在使用,於是被加罰2倍(一共3倍)的牌照稅 朋友於是想報廢這輛車,監理站表示 1繳回車牌=>找不到車,沒辦法繳回 2向警察局報案取得失竊或遺失證明=>  警方表示,有可能害車輛使用者被警方捉走  因而吃上誣告罪(因為也許是他父親將車輛借人使用) 於是這2個條件都無法達成,向交通局調出該車輛過去罰單資料 希望該使用者曾經被警方開單,因而留下使用人的資料 但只有牌照稅、3次路邊停車收費單~並沒有任何關於使用者的資料 於是,再詢問監理處該怎麼辦? 對方很直接地說,這種情況很少見,今年他們只遇到2次=>很抱歉,無解!!! 再次詢問警察局,他們還是強調如果硬要報失竊或遺失 真的有可能會吃上誣告罪! 最多只能建議當事人到警局”備案” 至少將來萬一車輛被拿去犯案,可以證明與朋友無關=>但這是只屬於刑事的部份? 至於該輛車,往後所產生的稅金+違規罰單等等 只要是針對車主的,通通算在朋友頭上。 不報案,只能靠自己想辦法全省找出這輛車 報案,透過全省警察局才有可能找的出來~但卻可能吃上誣告罪 這種情形向警察局報遺失,真的會吃上誣告罪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3.67.104
depravity:極可能 08/19 21:57
ilove56:誣告沒再罰過失的 報下去 08/19 23:04
KuoJ:朋友始終不能理解的是.他繼承至今從沒看過那輛車<=這是事實 08/20 00:04
KuoJ:既然有繼承到一輛車.卻從沒看過..為什麼報遺失.還要被告 08/20 00:05
wanji:買給其他人開得? 08/20 01:16
kirimaru73:這個要誣告比登天還難吧 "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處分" 08/20 02:09
kirimaru73:連車都沒看過 "他人"在哪?? "意圖"也只是找車而已 08/20 02:09
kirimaru73:警察的話不用太認真 畢竟他們在意的是案子好不好吃 08/20 02:10
kirimaru73:所以誣告這個1-7年的"重罪"就變成很好用的"工具"了 08/20 02:11
KuoJ:感謝大家意見,雖然意見有點二極化...會先轉述給朋友.thx 08/20 11:08
hcya:報遺失會有使開車的人被依侵占遺失物罪現行犯逮捕的危險,的 08/20 13:50
hcya:確有可能成立誣告罪。報案會成立誣告這句話,常常是壞警察用 08/20 13:51
hcya:來吃案偷懶的回答方式,但這次說的是真的。 08/20 13:52
hcya:另外,krri大弄錯誣告罪的刑度囉... 08/20 13:52
phantomli:「不特定人」誣告也是會成立的。 08/20 13:58
guanquan:車子也是有可能被人偷走,我覺得應該不會成立誣告罪吧。 08/20 14:41
ilove56:誣告要有誣告故意 除非原波早已知道事實虛偽 08/20 14:55
ilove56:只要對於是否有犯罪嫌疑有懷疑就可以告訴告發 08/20 14:55
ilove56:這道理同於刑訴228 人民對於犯罪嫌疑的懷疑不該比228 08/20 14:56
ilove56:之該要件高 228在我國實務上操作 甚至只有1%就發動偵查了 08/20 14:57
ilove56:原波此例犯罪嫌疑說不定還破10% 08/20 14:58
kirimaru73:感謝指正,誣告罪是七年以下 08/20 15:56
kirimaru73:只要有證據證明有繼承到這輛車 就不可能有誣告故意 08/20 16:01
kirimaru73:可能會被地檢署煩或是被法院傳去 但絕對不可能會成立 08/20 16:02
kirimaru73:要成立 除非你腦內一直幻想有一台車 然後去報案才算數 08/20 16:06
kirimaru73:簡單說 誣告罪是處罰陷害者 08/20 16:07
kirimaru73:在害怕之前 先問自己 我現在是真的想要陷害人嗎? 08/20 16:07
depravity:到時後再爭是未必故意還是有認識過失就是 ?? 08/20 16:12
depravity:畢竟內心真意難以證明 要起訴可能沒管那麼多 嘿嘿 08/20 16:12
hcya:再回k大,其實本案可能涉及的,並不是刑法169條7年以下的誣告 08/27 10:54
hcya:罪,而是171條未指定犯人誣告罪,刑度是1年以下,而這條罪並 08/27 10:54
hcya:不一定是處罰「陷害」的動作,而是包含處罰浪費司法資源在內 08/27 10:55
hcya:,例如冒稱自己被綁架、捏造不存在的犯罪而報案等行為,不會 08/27 10:56
hcya:有人有被「陷害」的可能,但行為人仍然成立該罪~ 08/27 10:57
kirimaru73:我之後有查到這條了 感謝補充 原本確實沒有想到 08/30 12:11
kirimaru73:但如原PO有曾繼承到這部車的證據 提告難謂浪費司法資源 08/30 12:12
sneak: 這個要誣告比登天還難吧 https://noxiv.com 08/12 22:20
sneak: 這個要誣告比登天還難吧 https://daxiv.com 09/15 0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