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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類似的問題請問 上個月發生一起車禍,我在支線道要右轉,對方在幹線道直行 在我右轉時跟他發生擦撞,我認為雙方都有錯 我的確是沒有理讓他先行,但我認為他超速並且未減速 對方是個未成年小孩 經我保險公司研判認為我有7成肇責(未理讓主線道先行),對方有3成(有明顯的超速嫌疑) 若是攤肇責的話,對方應該賠我3000的修車費 最後我們談成的和解條件是對方的車損、人損我的保險公司全支付外,還多賠了5000塊 但對方也須支付我部分車損的3000塊(但我方保險多賠他5000塊,實際上他還倒賺2000塊) 當下對方也同意了 但幾天後對方又反悔了,說我的車損3000塊他不出,他認為他們都沒責任 (不過我仍認為他們有三成責任就是了) 如果不同意的話,他要告我過失傷害 尤於過失傷害應該是告得成的,算算我這樣賠更多,於是就同意這個條件 問題來了,和解地點會是在警察局,就雙方及我方保險公司 如果我在和解書上講明「雙方放棄所有民事及刑事之告訴的權利」 這樣他們是不是和解後就無法對我再提過失傷害? 若可以的話,過失傷害告得成嗎? 還有如果請調解委員來調解的話,是否對方就鐵定不能刑事訴訟了? PS:因為我心中肚爛,想在和解後檢舉他無照駕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132.38 ※ 編輯: cataphract 來自: 114.37.132.38 (08/22 22:27)
Ctmate:告訴權無法放棄 可以高額違約金防止對方反悔 08/22 22:53
Ctmate:要鐵定不能告刑事 要經調解委員"會" 委員在場沒有用 08/22 22:54
Ctmate:或是請他提告再撤告 08/22 22:55
yuusnow:無照駕駛這麼肥的業績,警察早就開單給他了,即使當場沒開 08/23 10:30
yuusnow:也會補寄罰單過去= = 08/23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