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遊戲橘子公司旗下網路遊戲《瑪奇》 日前遭部分玩家惡意使用非官方程式及BUG複製道具 該公司於8/20晚上八點維修 後於8/21日開放遊戲登入 但小弟的帳號卻被判定為"使用外掛或BUG進行遊戲"而遭鎖定 (我電腦很乾淨 帳號未遭盜用 也不使用外掛及BUG) 在此之前小弟在8/6就已經對網路連線品質提出申訴 然後8/22 昨天晚上線上申請調解 然後整理了手邊有的資料 現在來請教些問題 Q1.遊戲橘子兩次來信表示小弟使用外掛及BUG進行遊戲 事實上小弟並無使用外掛及BUG 電腦及主程式都相當乾淨 若走入法律程序就此事件可否對該公司求償? (名譽上以及維修及鎖定帳號期間損失的付費服務等等) Q2.承上 該公司並未公告鎖定帳號 相關情事也只有非公開的信件往來 這種情況下是否有法可循? Q3.定型化契約中不得記載項目有提到不能以遊戲公司持有之電磁紀錄為準 小弟偶爾會開實況 而且在遊戲中經營的還算有聲有色 是否實況VOD以及遊戲中網友的證詞也可以做為舉證? Q4.據聞之前有人因該公司新的整合式系統去申請集體調解 該公司法務人員表示:要嘛終止契約 要嘛乖乖用 (不爽不要玩意味) 是否就小弟這次情況 該公司也可以如此處置? Q5.契約最後一條提到:「因本契約涉及的一切爭訟,雙方合意以臺灣板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小弟是對高雄市的消保會提出申訴跟調解 是否還是得到板橋地院跑一趟? 以上 懇求板上鄉民解答 感激不盡 --
KAMESANMA:我常去的鹽酥雞攤和隔壁加熱滷味是同一家人開的,有天我07/10 21:34
joe6304105:就射了 07/10 21:34
KAMESANMA:看到在鹽酥雞攤雇攤的阿媽在炸滷味用的豆腐,我就說我也 07/10 21:35
bahhy:射了07/10 21:35
KAMESANMA:點一份,後來覺得很好吃就常點,有次換孫子雇攤我也說要07/10 21:35
Museru:射了07/10 21:3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5.19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