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lawyer:問妳找的律師吧。 08/23 19:07
→ alawyer:不過,收押禁見還可以寄信,這倒是非常少見。 08/23 19:08
推 depravity:可以請兩個律師辦同一件事 不會白花 = = 08/23 20:45
→ SheLoveYuki:律師很重要,這律師是我男朋友跟我在一起時說過 08/23 23:49
→ SheLoveYuki:萬一出了什麼事情一定要找她。我找到了...可是他女朋 08/23 23:49
→ SheLoveYuki:好欠揍!! 08/23 23:49
→ cit8:都前男友了 還往裡跳幹嘛呢? 08/24 00:00
→ SheLoveYuki:所以他女朋友不是在說謊 是真的有另外請就對了 08/24 01:08
推 phantomli:辯護人最多可以請三個,重覆請無所謂。該女友說的是不是 08/24 08:26
→ phantomli:真的,可以請你這邊的律師去律見的時候直接問前男友本人 08/24 08:26
→ phantomli:,也再次確認他本人的意思。通常委任後沒多久解除,是可 08/24 08:27
→ phantomli:以退一部份費用,但如果你這邊的律師是本人事前指定的, 08/24 08:28
→ phantomli:還是確認過後再決定。畢竟正是用到律師的時候,在這種事 08/24 08:30
→ phantomli:情上磨蹭,無助於案情。 08/24 08:30
→ SheLoveYuki:其實今天我會跟律師過去看守所等消息,,只是,,比較想先 08/24 10:26
→ SheLoveYuki:知道這件事情的真實性... 08/24 10:26
→ SheLoveYuki:我的重點是,,他本人正在收押禁見真的可以親自寫委任 08/24 10:27
→ SheLoveYuki:書出來說要替自己請嗎?禁見的受刑人律師應該是要先請 08/24 10:28
→ SheLoveYuki:才能進去看他吧? 08/24 10:28
→ phantomli:我覺得未必,也有被關進去後才找的。順便問a大,禁見有 08/24 10:38
→ phantomli:包括「禁止通信」嗎,二者是等於還是大於、小於~ 08/24 10:38
→ SheLoveYuki:我替他請的律師就是他被收押禁見後請的阿,,,我找他爸 08/24 10:39
→ SheLoveYuki:委任的。通信部份似乎是真的沒有辦法。收押禁見是禁止 08/24 10:40
→ SheLoveYuki:對外聯繫的 除了請律師傳話什麼都不行 父母也不行 08/24 10:40
→ phantomli:我懂原PO的意思,但我在想的是,你是用刑訴27II幫他找辯 08/24 10:43
→ phantomli:護人,那如果沒有人可以幫他找,被告必須自己行使同條I 08/24 10:43
→ phantomli:的權利,此時似乎不能禁止委任狀的寄送。 08/24 10:44
→ alawyer:在法官簽發的押票上,有「是否禁止通信」的選項,也就是說 08/24 10:44
→ alawyer:,如果勾選的話,就是所謂的「禁見」。 08/24 10:45
→ alawyer:換句話說,就押票上看來,禁見與禁止通信,範圍是等於的。 08/24 10:45
→ alawyer:而被禁見的被告,連寫信給律師都不行,更何況寫給別人? 08/24 10:45
→ phantomli:這部分對原PO來說比較難,我也不是很確定,看有沒有板大 08/24 10:46
→ phantomli:可以做經驗分享~^^THX 08/24 10:46
→ phantomli:喔喔~抱歉,在我龜龜毛毛打字的同時,a大已經回覆了~ 08/24 10:47
→ phantomli:感謝~那另外請問,被禁見的被告,如果要找辯護人,要怎 08/24 10:48
→ phantomli:麼做? 08/24 10:48
→ SheLoveYuki:謝謝你們,因為他女朋友昨天和我通電話的口氣之囂張,, 08/24 10:48
→ SheLoveYuki:讓我真的很憤怒又不能確定是真是假,就平常的知識上得, 08/24 10:48
→ SheLoveYuki:知這件事情的真實醒似乎不大,,可是又不能確定所以昨, 08/24 10:49
→ SheLoveYuki:天早上得知消息之後我到現在都無法入睡,,而且如果他女 08/24 10:49
→ SheLoveYuki:朋友真的是因為不服氣而說出這些話,如果我們氣憤不求, 08/24 10:50
→ SheLoveYuki:正 那我前男友大概會被他女朋友害死 剩下的都等 08/24 10:50
→ SheLoveYuki:下午我跟律師過去燕巢問過他之後才能知道了 08/24 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