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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8/14 凌晨4點多 地點:苗栗縣x館鄉某路段 事由:一架自小客車追撞一台行徑中摩托車,衝撞進入路旁農戶的工寮,機車騎士死亡    車上駕駛無恙,(是否有乘客有待查證) 1. 我到達現場已經凌晨5點多 傷者 已送醫(送醫不治) 一名員警 現場進行量測(目前員警之動態為出外受訓一個月) 現場有 A 跟 B 跟在警察旁邊,後來農家工寮主人趕到現場詢問, B向農家坦承車輛是由B本人駕駛,B現場允諾會全權處理賠償(A B為兄弟) 2. 我針對事故現場拍照,我有照片(有需要我在陳列) 現場無剎車痕,機車被拖行幾十公尺 3. 直至昨日農戶(2011/8/24)才確認加害人為 A,而非原本道歉的B 農民在事發當時,波麗士大人說:你(農戶本人)不用作筆錄 4. 目前進度 A委託其在行政院內政部上班的 親大伯 進行處理 (事發當時 A的親大伯 在早上6點左右跟A的父親也到了警察局了解) 5. A的大伯跟死者家屬及工寮所有人強調他在行政院內政部上班"他很懂" 鴿子院或者是x公所的都是他的朋友 6. A之大伯於案發當時說"沒有保險",叫農家先清理,聲稱會儘快恢復現場,錢不用擔心 但在於事後第三天又改口說"有",並強調保險公司若賠償金額不足,他會補足 A之大伯向農家表示農家提不出營業證明,所以不賠償營業損失, (此農民正值公館某特產產季)     7. 死者家屬至2011/8/23才查到A的車是投保哪家保險公司 2011/8/24 死者與A方由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日月 x 主管向各委員聲稱事後有密集聯繫及處理,喪家完全不知 (我先去用餐,這件事情我稍後在補述,如果有疑問,我晚點補充) 最後懇請能人幫忙,現在兩受害者求助無門,四處碰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86.8
YAHQQ:律師那麼多怎麼會求助無門 而且苗栗地院旁邊就有法扶了 08/25 20:42
ulycess:最簡單的方法是拒絕調解,有和解和沒和解判刑會差很多,到 08/25 20:42
YAHQQ:與其求助網友隔空抓藥 何不請教專業?? 08/25 20:43
ulycess:時候再提出民事訴訟就好了 08/25 20:45
loveloser:我也看不懂 調解不成對方耍賴就提告就好了 問題在那? 08/25 21:42
loveloser:A或B開車 親戚多有力 有沒有保險 似乎無關你的權益 08/25 21:43
loveloser:A或B開 有偽證問題而已 有力親戚 上法院看他多有力 08/25 21:43
loveloser:沒保險就叫他付錢而已 08/25 21:44
depravity:記得鄉鎮市調解條例第31條萬一調太久不要被唬過去就好 08/25 22:17
justplay258:最妙的就是 都已經出了人命了 找個律師難道很難? 08/25 22:52
justplay258:難道上網問人會比較好嗎?= = 08/25 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