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ustfor48:民眾易燃 媒體點燃 08/25 21:49
→ phantomli:偽證罪那部分筆誤,應該是三月不是三年。 08/25 21:56
→ phantomli:而且他沒叫誤判的原因,我想是因為「他認罪」。 08/25 21:57
推 JackeyChen:對啊,是你的社會觀感對還是我的社會觀感對?或者被媒 08/25 22:21
→ JackeyChen:體牽著鼻子走的觀感才算對?XD 08/25 22:21
推 phantomli:其實對於有媒體報導判決,以監督司法權的運作,這本身我 08/25 23:48
→ phantomli:是贊同的。但很遺憾的是,我國媒體對於「正確報導」司法 08/25 23:49
→ phantomli:案件的新聞,本身的基礎法學能力就不夠。常見的檢察官判 08/25 23:49
推 kirimaru73:法律實際功用和人民想法的落差也是關鍵之一 08/25 23:50
→ phantomli:處二十年(其實是具體求刑),這種類似錯誤層出不窮。或 08/25 23:50
→ phantomli:是媒體只為特定目的而偏頗報導(例如聲押駁回,也不細看 08/25 23:51
→ kirimaru73:大多數自認守法的民眾 都會把法律當成懲奸鋤惡的武器 08/25 23:51
→ phantomli:原因),圖以混淆視聽達到製造經聳話題衝收視、販售量的 08/25 23:52
→ phantomli:目的,拿第四權作為操縱民粹的工具,實不可取,也是社會 08/25 23:53
→ phantomli:亂源。法官依法判決,只會以「恐龍法官」下標,而未深入 08/25 23:53
→ phantomli:檢視是否為立法疏漏~畢竟權責有別,怎麼就把罵法官當成 08/25 23:54
→ phantomli:家常便飯~簡直無理取鬧。 08/25 23:55
推 Okawa:因為人民是頭家 政府是公僕 頭家只管發號施令 公僕只能聽命 08/26 02:47
→ Okawa:行事 頭家只要看到事情做好 才不管公僕之間是怎樣分工的 08/26 02:48
推 leochang:司法改革的"特定案件陪審和參審"有沒有幫助? 08/26 10:52
→ Eventis:那只會變成法院不想審的通通丟出來公審,如果這樣法院裁掉 08/26 11:36
→ Eventis:算了. 08/26 11:36
推 leochang:如果"人民參予審判"=共產黨的公審,那為何英美採用多年? 08/26 14:14
→ leochang:而且近來連日本也跟進?? 08/26 14:14
→ phantomli:不是外國的月亮比較圓,若要比較國外制度,應就該制度施 08/26 14:27
→ phantomli:行成效、法制差異等做比較。另外,據我所知,英美法的陪 08/26 14:28
→ phantomli:審制並非所有訴訟案件全面適用。日本方面不熟悉新制運作 08/26 14:29
→ phantomli:成效,無法評論。要人民參與,其實還是要法學素養提高, 08/26 14:30
→ phantomli:不然只是更添亂~ 08/26 14:30
→ Eventis:"特定案件" 08/26 14:44
→ Eventis:還要斟酌案件才丟出來,這單純就只是"政治解決"而已. 08/26 14:45
→ Eventis:比如說我相信最近某議員案,法院應該頗想把它丟出來. 08/26 14:46
→ Eventis:一堆陳年老案,承審法官也應該很想丟Orz 08/26 14:46
→ s1an:怎麼沒人說恐龍媒體、恐龍百姓 08/26 20:56
推 CrazyMarc:惡龍媒體、暴龍鄉民 08/26 21:00
推 Okawa:有沒有人知道 陪審團誕生的初衷是「保護被告對抗司法不公」? 08/27 02:57
→ Okawa:美國憲法也明訂 重罪被告有受陪審團審判的「權利」 看清楚喔 08/27 03:00
→ Okawa:成天想著要靠陪審制來「讓司法貼近民意」的人 最後或許只是 08/27 03:03
→ Okawa:以「民意」這塊神主牌為名 再次成就那「不公的司法」而已 08/27 03:03
→ enterpirse:或是檢方起訴之法條最重不過如此,那還怪法官?? 08/28 14:48
推 kirimaru73:雖然對我們是常識 但不少人都以為法官有任意量刑的權利 08/28 16:53
推 depravity:所以應該規定 戲裡 法律錯誤 要罰鍰 XDDD 08/30 10:18
→ phantomli:同意~~ 08/30 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