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 spfiscol:請問你想討到怎樣的公道? 如果是錢的話應該很難 頂多就是 08/26 07:00
→ spfiscol:姓名的表張 也就是在畫面的某個角落 註明是ooo的創作 08/26 07:02
並沒有說要他們給錢~~只是覺得電視臺自己就有播映權,為何又要取他人圖像?
前無知會後無表記...讓人感覺不舒服。
我想知道的是「參考別人的創作而成的作品,
是否與一般純粹自己想的作品擁有相同的著作權?」
或是參考他人這個行為本身就已經觸法?
若可行,擬請電視臺做出一份啟示或報導,表記出我哥的名字或筆名。
※ 編輯: b7239921 來自: 122.122.10.75 (08/26 08:49)
→ phantomli:同人的畫作,是有獨立著作權的。但新聞媒體有著作權法第 08/26 08:56
→ phantomli:49條之允許可為報導使用著作。你最多依同法第64條要求他 08/26 08:58
→ phantomli:明示出處,若對方不理你,可依同法第96條處NT5萬以下罰 08/26 09:00
→ phantomli:金。去爭取看看吧~ 08/26 09:00
非常感謝各位的說明!我想我們向電視臺抗議的行動更有方向了~再次感謝!
※ 編輯: b7239921 來自: 122.122.11.10 (08/27 10:30)
推 priorart:把妳的圖修改可能侵害改作權 從著作權法63II反面推之49條 08/27 11:39
→ priorart:所示利用應不擴及改作 08/27 11:41
哦哦!這也是個重要的資訊呢!感謝提供!
※ 編輯: b7239921 來自: 122.122.11.10 (08/27 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