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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子8/17晚上十點回家時因為手機放在機車前的小格子 忘了拿而上樓 下樓後,發現手機不見 8/19下午調閱監視器後發現是住在對面的工人所拿 (隔那麼久才看監視器,是因為8/17日晚上十一點時我馬上去里長辦公室要求看監視器 卻因為里長不會使用,而得等到8/19下午里幹事上班才能調閱 因為不想把事情鬧大,所以我打電話給工人的老闆 請老闆幫我討回 8/19工人還了手機 但我請我媽媽幫我代拿 因為我害怕自己的人生安全受到威脅 那位鄰居之前就常喝醉酒,要跟我爸我哥打架,半夜叫囂 手機拿回來後 8/20凌晨 工人又開始叫囂 要我哥哥下樓踹共(他一直以為是我哥哥的手機 當天太緊張沒有錄音 平靜了一個禮拜 8/27凌晨一點 工人又開始叫囂 叫囂內容不外乎問候我老母 卒仔 不知是否已構成恐嚇罪及公然污辱罪 可以提供錄音檔(我有將他講的話打成電子檔 當下十分恐怖 害我半夜驚醒 他有說到:幸好你沒報警 不然就告你誣賴(恐嚇不准我們報警?? 我這邊有監視器畫面和錄音檔案 希望您們能助我一臂之力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216.92
yuusnow:誣賴是蝦毀... 告他恐嚇、公然侮辱 08/27 09:54
priorart:助我一臂之力? 就報警啊 相關物證足夠了 08/27 11:15
reginaogm:不知他還有什麼刑責 08/27 11:33
priorart:竊盜啊 08/27 11:42
reginaogm:我要告他竊盜 但他一直說是他室友偷的 他說要告我誣告 08/27 11:56
priorart:妳明知牠沒偷卻告牠偷才成立誣告 牠告妳誣告妳也告牠吧 08/27 12:33
shaqblue6:只要你告的是事實 就絕對不可能構成誣告 08/27 14:17
kirimaru73:只要提告事由「並非」憑空捏造 就絕對安全 08/27 17:44
bencheming:端看你陳述的應該 竊盜、恐嚇、公然侮辱 都可以成立 08/28 03:12
waynechemi:你手上有關鍵性證據~安啦 08/28 15:59
enterpirse:還跟他客氣個鬼 08/30 17:17
sneak: 只要你告的是事實 就絕 https://noxiv.com 08/12 22:21
sneak: 不知他還有什麼刑責 https://daxiv.com 09/15 0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