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my168 (這是愛)
看板LAW
標題[討論] 請問追溯期
時間Sun Aug 28 20:34:47 2011
繼我上篇打的文章
請問如果要告小孩的爸爸或是祖父母 有效期是多少
他門的行為都已經傷害到別人了
還滿是藉口
利用我哺乳帶小孩而找機會傷害我們跟做假證據
想利用我帶我去MOTEL想錄音
但是我有問過律師 律師覺得她們做的太誇張
儘管有錄到神麼也不構成威脅
上次有的律師公會的律師說
小孩子的扶養費是2年內有效
超過兩年提告之前的都拿不到只能拿之後的是嗎
麻煩各位菁英了
如果可以也請幫我介紹律師吧
我要找有律師執照的喔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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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203.237
※ 編輯: emy168 來自: 114.43.203.237 (08/28 20:38)
→ bsfskuld:基本上,這種地方不適合做律師業務的招攬或仲介,我們可 08/29 00:03
→ bsfskuld:以建議你找律師,但不能建議你找某特定律師,請洽法扶或 08/29 00:04
→ bsfskuld:律師公會,或法院內有律師XX室之類的可以索取連絡方法 08/29 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