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ohayoken:好瞎="=這樣也要坳,真沒品 08/30 00:15
推 kirimaru73:門檻很高 除非明顯是在打人而非打球才會成立 08/30 00:24
→ Ctmate:明顯在打人就是傷害了 只能說有機會,還是要看相關事證與 08/30 02:29
→ Ctmate:檢察官法官的認定 08/30 02:29
→ iscu:你都可以把他顴骨撞斷了 至少也該要有紅腫吧 08/30 07:47
→ iscu:當初你該驗個傷...也告他過失傷害 08/30 07:47
推 phantomli:從事對抗性的體育競技活動,如果在規則允許的範圍內,是 08/30 09:43
→ phantomli:可以阻卻違法的。本件就來文看,並未違反注意義務而有過 08/30 09:44
→ phantomli:失傷害犯行(理由:1.對方不可預測的出現在場中,難以預 08/30 09:45
→ phantomli:見,並非能注意而不注意。2.行為過程符合運動規則。) 08/30 09:46
推 Blue6:給他告吧.. 怎麼看都沒有過失 08/30 12:47
推 cawba:之前新聞也是打籃球 造成對方下半身失能麻痺 法官判無過失 08/30 14:03
→ cawba:你可以去找一下新聞跟判決 這樣都無過失了 這種鬧場的更不可 08/30 14:04
→ cawba:能會判有過失 要不然以後大家打球要過人都要喊借過 可以嗎? 08/30 14:05
→ cawba:我要跳囉 小心喔! 不過我覺得2萬塊能解決 對你會比較好 少了 08/30 14:07
→ cawba:上法院被判刑的可能 畢竟難保證不會碰上沒打過球的恐龍法官 08/30 14:07
推 DreamLoser:你就說基於信賴原則就好了 你相信已租借的場沒有他人 08/30 16:39
→ DreamLoser:然後跟法官說 這情況就類似你相信不會有人逆向行駛撞你 08/30 16:39
→ DreamLoser:你注意路況(場上9人)已花費精神了 無法預料他人違規 08/30 16:42
推 ewqqwe:你人也太好了吧 還包紅包 是我的話 馬上驗傷去告他了 08/30 16:44
推 airslas2012:既然撞在一起就是有緣。對方也很痛。 08/30 20:10
→ airslas2012:推cawba花錢了事。 08/30 20:10
推 SMSGoldxFive:花錢了事? 這種連過失都說不上了...應該對方賠才對 08/30 23:30
→ SMSGoldxFive:大概就像路人跑上高速公路被撞死 一樣不用賠 08/30 23:31
→ SMSGoldxFive:如果我是你 我當場就爆走了 還包紅包人也太好了 08/30 23:32
→ SMSGoldxFive:給你的親身案例..我以前打球有不小心刪火鍋把對方 08/30 23:34
→ SMSGoldxFive:大拇指凹到骨折了...最後還不是沒事 連起訴都沒有 08/30 23:35
推 kirimaru73:這件事"照理來說"當然是力爭到底 有事的機率非常低 08/30 23:58
→ kirimaru73:但如果連一絲刑案纏身的機會都不想的話 和解是個選項 08/30 23:59
→ kirimaru73:如果覺得機率低值得賭 或是更想爭口氣 就法庭解決吧 08/31 00:01
→ kirimaru73:路人跑上高速公路被撞死 其實"很有可能"要賠喔 08/31 00:03
→ kirimaru73:有個叫"道義責任"的東西已經汙染法官判斷很久很久了 08/31 00:04
推 SMSGoldxFive:講不賠有點不太好...我更正 應該說刑事部分不太可能 08/31 00:48
→ SMSGoldxFive:民事的話... 08/31 00:48
→ kirimaru73:剛剛正好討論到類似話題 因為車禍不是從無過失出發 08/31 00:50
→ kirimaru73:而是從雙方各打五十大板的55過失出發 08/31 00:50
→ kirimaru73:想要無過失 反而自己要負舉證責任 08/31 00:51
→ kirimaru73:而撞死人的要不法律不熟 要不就是不會舉證 08/31 00:51
→ kirimaru73:所以就只好吃下一部分過失責任 再乘以天價賠償了 08/31 00:52
→ csalien:感謝~版友們的意見,原本是想給錢了事,但老爸老媽不願意所 08/31 01:58
→ csalien:以才請叫各位,我這樣在法律上是否有責任的 08/31 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