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估狗爬了一下,發現所謂牽扯到"侵害肖像權"都會有"營利"才會有提告的可能 今天如果在一個暱名的討論版 貼了某人在公眾場所拍的照片 然後留言"我是XXX(ID) 今天天氣真棒" 請問這樣有提告的空間嗎? 如果有的話 那被告可以受到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呢? 原告又可以請求怎樣的賠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1.19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