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irimaru73:這年頭還有這麼衝動的人啊.....超容易成立的 09/02 19:30
→ kirimaru73:用超好像還不太對,應該是100%成立 09/02 19:30
推 watersea:直接走進警察局吧? 09/02 19:31
推 kirimaru73:警察覺得小事民網路嘴砲不想理就慘了 直奔地檢署吧 09/02 19:32
→ Arnol:感謝您們^^ 09/02 19:34
推 guanquan:之前比這婉轉十倍的人都被告了..... 09/02 19:35
→ kirimaru73:不過從推文右邊時間註記來看 無法證明是今年罵的 09/02 19:37
→ Arnol:恩 對耶 @@ 09/02 19:39
→ kirimaru73:當然這一定很好解決啦 向站方查一下就有了 09/02 19:39
→ kirimaru73:公然侮辱罪是自"發現後"六個月內可提告 09/02 19:39
→ kirimaru73:我想你應該是在最近才發現的 但這點要怎麼證明我不清楚 09/02 19:40
→ kirimaru73:可能要請人補充 或是乾脆去查詢PTT記錄證明是最近推的 09/02 19:40
→ Arnol:我剛剛才發現的說..而且我們有過爭論 就是那個時間點@@ 09/02 19:41
→ Arnol:好的 感謝您喔 那我該去哪裡請PTT的記錄呢@@ 09/02 19:41
→ kirimaru73:我想到個簡單的方法 justshare這帳號看起來超新的 09/02 19:43
→ kirimaru73:所以你去查他的"註冊時間"就可以完美證明了XD 09/02 19:43
→ kirimaru73:至於如何查到任一篇推文的時間點 我倒是沒那麼細的情報 09/02 19:43
→ Arnol:好的!!!太謝謝你了 告人也真的是有學問= = 感恩!! 09/02 19:44
→ kirimaru73:註冊時間應該去PTT專門處理帳號糾紛的板有得查 09/02 19:44
→ kirimaru73:你去找水桶公告文 板主有說推文時間是今年 09/02 19:47
→ kirimaru73:你問一下板主是怎麼知道的就有證據了 09/02 19:47
→ Arnol:喔 有耶@@ 板主看的到喔 09/02 19:47
→ Arnol:好~~我這就去 09/02 19:47
→ Arnol:板大說,他從他開始出現的時間去推定的 09/02 19:49
→ kirimaru73:那去PttLaw申訴查詢帳號註冊時間可能最快 09/02 19:51
→ Arnol:好 謝謝! 09/02 19:52
→ kirimaru73:不過推文有人三個月前就發現的 你問問他是不是唬爛 09/02 19:52
→ kirimaru73:因為如果他真的是三個月前發現 那就是去年 會比較麻煩 09/02 19:52
→ kirimaru73:我覺得應該是開玩笑啦XD 星海板你就自己去 我幫不上你 09/02 19:52
→ kirimaru73:因為我上次在推文說了宋楚瑜 現在2個月水桶中OTZ 09/02 19:53
→ Arnol:好,不過我覺得他是唬爛的 09/02 19:53
→ Arnol:XDDDDDDDDDDDDDDDDDD 09/02 19:53
→ Arnol:難怪我覺得你這ID好眼熟!!! 09/02 19:53
→ kirimaru73:..說「2012總統名字沒英我送帳號」的人害我不淺 哭哭 09/02 19:54
→ Arnol:那個申訴沒成功也太衰了吧= = 09/02 19:55
→ kirimaru73:我沒申訴 認了 因為雖然是開玩笑 但擴大解釋還是政治文 09/02 19:56
→ Arnol:QQ 真慘..........要是有告成我也來請KFC XDD 09/02 19:57
→ Arnol:您有想吃什麼嗎XDD 09/02 19:59
推 zseineo:我看到我的ID耶! 09/02 20:00
→ Arnol:樓上要一起嗎 09/02 20:01
→ kirimaru73:現在說太早啦XD 不過我也餓了 來去吃飯 09/02 20:01
→ Arnol:感謝喔^^!! 我研究一下申請辦法 09/02 20:02
→ kirimaru73:你要去PttLaw板的話直接連推文時間證明一起要吧 09/02 20:03
→ kirimaru73:他們應該有管道查....我不確定就是 09/02 20:03
→ kirimaru73:推文不少人說警局 其實警局也是可以而且還比較簡單 09/02 20:15
→ kirimaru73:是可以先去看看 處理態度很糟糕的話再去地檢署吧 09/02 20:15
推 tree99:我笑了 09/02 22:46
→ trausing:有一說是有沒有辦法聯繫到現實中是誰,故仍可能不成罪 09/03 00:01
→ airslas2012:所以要請厲害的律師!!! 09/03 00:15
推 kirimaru73:別傻了 告個公然侮辱要請律師不如不要告 09/03 00:18
推 trausing:律師訴狀費用六千,拿個三萬五萬也好 09/03 00:20
→ kirimaru73:喔喔 我以為從頭請到尾 09/03 00:23
推 collen3:告吧~順便拿賠償金 09/04 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