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ses5627 (娃娃)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是否可以合併執行
時間Fri Sep 2 19:58:17 2011
男友7月份時因為通緝被抓到
他的案子是在他19歲時犯的
逃亡到今年七月被抓
所以他也沒有當兵
因為他19歲犯時的案件
其他人早在92年發生時都已經定案 剩下他
所以他刑期的部分還再等開庭..
但因為他19歲發生
所以也沒有去當兵
現在妨礙兵役的判決已經下來了..
判決兩個月..
因為律師有說這個刑期要判決下來至少半年以上是跑不掉的..
請問
1. 是否可以等到他當初犯案的判決下來合併執行?
2. 他在看首所以經一個月多月可否直接扣抵妨礙兵役的刑期?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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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2.103.159
※ 編輯: dses5627 來自: 218.162.103.159 (09/02 20:01)
→ kirimaru73:被羈押可以扣 09/02 20:03
推 phantomli:等他19歲犯的那件判下來,會跟之前已經先確定送執行的這 09/06 13:24
→ phantomli:件合併宣告定應執行刑,如果不是一起,就是另外檢察官會 09/06 13:25
→ phantomli:另外聲請,你們只要等就好了。被羈押的日數可以抵執行期 09/06 13:26
→ phantomli:間,表現良好還可以縮刑假釋。 09/06 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