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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把醫療器材分成三個風險等級 風險最高的第三等級醫療器材要 approved 才可以販售 被稱為 approved device 其他兩個等級的醫療器材 有的要經過 premarket notification 證明那個打算上市的醫療器材和之前已經上市的非第三風險等級 的醫療器材實質等同(substantial equivalent)才能夠上市 這種器材被稱為 cleared device 想問的是 cleared 和 approved 這兩種形容詞 在法律上的 效用差在哪裡? approved = 許可 cleared = ? 照程序看起來 cleared device 不是也要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檢視過廠商檢附的證據 "同意"之後才能夠上市 那和"許可" 有什麼差別? 我們這邊的法規有對應 cleared, approved 的詞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23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