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cott2009:邱是指控的人,本來就應該負舉證的責任 09/06 07:39
→ scott2009:誹謗的告訴權應該是受害者,不會是其他任何人。 09/06 07:40
推 phantomli:其實就原PO所舉例子,是有可能成立誣告的。以此背景為例 09/06 11:21
→ phantomli::A告訴B貪污,檢察官要就B涉嫌貪污的部分負舉證責任。 09/06 11:23
→ phantomli:B另對A提起誣告,就此誣告部分,A有無成罪要看是否具有 09/06 11:24
→ phantomli:誣告故意(ex虛捏事實),只要A有合理懷疑,基本上不會 09/06 11:25
→ phantomli:成罪。但A不爽被B誣告,又再就此部分另對B提誣告告訴, 09/06 11:26
→ phantomli:對於「誣告他人誣告」,我們法院是認為:仍會成立。事 09/06 11:27
→ phantomli:實上這類案子層出不窮,本來對方說你犯罪,不見得能證明 09/06 11:27
→ phantomli:到有罪確信,在此之前,被告為自己辯護而說謊、作偽證, 09/06 11:28
→ phantomli:都沒有偽證罪的處罰(無期待可能),但明明有做,卻要故 09/06 11:29
→ phantomli:做清高,「同時」提誣告,這時候二案很容易同生死,一旦 09/06 11:30
→ phantomli:前案被認為有罪,後案的誣告就會成立。所以,最好還是等 09/06 11:30
→ phantomli:前案沒事,再提誣告,這樣的訴訟策略比較安全。 09/06 11:31
推 phantomli:再回到邱、陳二人這件新聞,邱只是「爆料」未提告訴,所 09/06 11:33
→ phantomli:以陳對邱的「誣告」告訴要件欠缺(媒體無刑事審判權限) 09/06 11:34
→ phantomli:他只能提「毀謗」告訴。但這裡的毀謗需要有實質惡意要件 09/06 11:35
→ phantomli:,若為合理懷疑跟與事實相符,其實不會成罪。但邱能否對 09/06 11:36
→ phantomli:陳提「誣告」,其實仍是看陳有無誣告故意,若確實有做, 09/06 11:36
→ phantomli:卻虛捏事實,意圖邱受刑事處分,不就跟誣告要件合嗎?所 09/06 11:37
→ phantomli:以這樣看,邱的算盤打得好,穩穩佔上風。^^ 09/06 11:38
推 phantomli:當然陳可以不提毀謗告訴,避免誣告風險,但邱已經把話放 09/06 11:41
→ phantomli:出來,陳就變得進退兩難。同樣的法律規定,牽扯到政治人 09/06 11:42
→ phantomli:物的政治考量,一舉一動就變得複雜的多了~^^ 09/06 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