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i8:有點看不懂問題,終止權和解除權不是不一樣的權利嗎? 09/12 09:44
推 phantomli:其實精確來說,「終止」是指繼續性契約向後失效,例如: 09/12 10:14
→ phantomli:租賃;而「解除」,相當於撤銷,是溯及自始發生,例如: 09/12 10:15
→ phantomli:買賣。但其實這些詞,現在多為混用,而發生的效果是溯及 09/12 10:15
→ phantomli:或是向後,則看行使權利的內容及原法律關係是否為繼續性 09/12 10:16
→ phantomli:而定。 09/12 10:16
→ phantomli:像原PO問的情況,如果7/1是契約起始日,而係因民法88,92 09/12 10:17
→ phantomli:撤銷意思表示,則當然溯及自7/1,但如果是租賃關係,依 09/12 10:19
→ phantomli:民440終止契約,則不會溯及,必是向後發生。 09/12 10:20
→ icdee:感謝您的會覆 我的問題正是終止契約之意思表示可以再自訂自 09/13 01:03
→ icdee:何時終止嗎 09/13 01:04
→ icdee:所以您的無法溯及意思是不可以自訂一個意思表示之前的時間點 09/13 01:06
→ icdee:為契約終止之時點 09/13 01:07
推 phantomli:要看你終止的契約屬於哪一種,才能決定有無溯及,或只能 09/13 08:46
→ phantomli:向後,若要指定時間時間發生,要看該時間有無法律上可為 09/13 08:46
→ phantomli:的行為。 09/13 0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