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i8:工廠不可能依你實際搭乘的金額全額補貼,通常都是給予一定金額. 09/13 00:46
→ bernachom:所以也就是說,工廠提出的3000塊如果不接受就沒辦法了? 09/13 00:47
→ saltlake:如果公司一毛錢都不補助可以嗎 09/13 00:49
→ Gi8:一個月三千感覺補助不算少,但我不清楚實際情況,所以無從評論@@ 09/13 00:55
推 phantomli:可以以勞動條件改變,勞工不同意而終止勞動契約,依勞基 09/13 09:02
→ phantomli: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及第17條終止後請求資遣費。但如已同 09/13 09:03
→ phantomli:意或過了30天,現在就沒什麼好說的,只能接受,或另找工 09/13 09:04
→ phantomli:作。如不願依前揭條文離職,也一樣,只能接受~ 09/13 09:05
→ bernachom:請教一下,過了30天是什麼意思呢? 09/13 12:19
→ bernachom:如果公司以口頭告知呢?也算30天之內嗎?謝謝 09/13 13:07
推 priorart:很多公司到職就簽約無條件同意日後變更工作地點 09/13 13:20
推 phantomli:就算是口頭,只要是勞工「知悉」起,已過30日,就沒辦法 09/13 13:28
→ phantomli:。另外到職時的無條件同意,未必有效,仍視是否不利勞工 09/13 13:29
→ phantomli:而定。 09/13 13:29
→ bernachom:謝謝各位幫忙,我去叫我朋友媽媽爭取看看,謝謝 09/13 14:22
推 phantomli:爭取?這只是眾多條路中的一條,走這條不一定最符合當事 09/13 14:37
→ phantomli:人意願及最佳利益(尤其是屆齡要退的人~)說爭取太過, 09/13 14:38
→ phantomli:只是多一個選擇。 09/13 14:38
→ bernachom:謝謝,因為朋友的媽媽已工作18年了,突然要到遠的地方 09/13 15:40
→ bernachom:事實是不知道如何是好,已經有想要重新找工作的想法了 09/13 15:40
→ bernachom:但是做了18年卻什麼都沒有.... 09/13 15:41
→ bernachom:我想最後也只有資遺費可以拿而已了 09/13 15:41
→ bernachom:其實我還有想過說,他之前「正常」的上班時間,是12小時 09/13 15:41
→ bernachom:能不能順便把之前的上班少算的費用拿回來 09/13 15:42
→ bernachom:不過她說她已經簽了,自願工作12小時..看來這就沒辦法了 09/13 15:43
→ bernachom:請教一下,今天有打電話到勞工局問 09/13 23:37
→ bernachom:他們是說,工廠方面因為租金太貴所以外移,是合法的理由 09/13 23:38
→ bernachom:不算是第14條第一項說的「虛偽」 09/13 23:38
→ bernachom:可是當初工作的時後我們也不知道他們會外移呀... 09/13 23:39
→ bernachom:所以工廠是合法外移,那資遣費就拿不到了嗎??謝謝幫忙 09/13 23:39
→ phantomli:我是說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違反勞動契約,跟第1款的 09/14 09:18
→ phantomli:虛偽意思表示基礎不同。工作地點也是勞動契約的內容,如 09/14 09:19
→ phantomli:變更甚鉅,超過勞工可預見的範圍,又不同意,是可以依這 09/14 09:19
→ phantomli:款主張資遣費。但18年的年資就泡湯了~ 09/14 09:20
→ phantomli:不過本件有點風險的地方在於,公司方面有補貼每月3000元 09/14 09:21
→ phantomli:的交通補貼,這點很有可能被認為不構成「致勞工權益受損 09/14 09:22
→ phantomli:」,而不合該款要件。所以如果這些錢不夠,持續跟公司反 09/14 09:23
→ phantomli:應。另外,要公司出計程車費,確實不合理,但公司要求以 09/14 09:24
→ phantomli:機車通勤,其路程遠近、時間耗費及雇主要求的上下班時間 09/14 09:25
→ phantomli:是否具體增加勞工負擔,這些都會是將來的訴訟關鍵。本件 09/14 09:25
→ phantomli:勞工訴訟不是不能主張,只是存在他的困難及風險,這些都 09/14 09:27
→ phantomli:要在作抉擇的時候一併考慮進去。 09/14 09:27
→ bernachom:勞工局一直跟我說,他遺移是合法的,沒有違反的問題.. 09/14 11:33
→ bernachom:看來沒辦法了...TKS 09/14 11:33
→ sindyevil:可以跟公司談,以100CC評估一個月22個上班日油費約略增加 09/15 09:07
→ sindyevil:1200,每日增加通勤時間是約一小時半到兩小時(時速六十計 09/15 09:07
→ sindyevil:算),退休部分可以知道該員是否年滿55? 09/15 09:08
→ bernachom:好像還沒有55,不過... 09/15 10:13
→ bernachom:機車,除了油錢之外,其它的耗材可以有辦法算進去嗎? 09/15 10:13
→ bernachom:謝謝幫忙 09/15 10:13
推 phantomli:就理論上來講,只能就「上班距離增加」而產生多出來的費 09/15 11:00
→ phantomli:用向公司請求補貼,但實際上,多跑的路,除了油錢可由公 09/15 11:01
→ phantomli:里數計算而得,其他的耗損難以得到精確數據,很難變成具 09/15 11:02
→ phantomli:體金錢請求。 09/15 11:02
→ bernachom:如果像是什麼機油1000換一次,皮帶多久換一次之類的 09/15 11:08
→ bernachom:也沒辦法算進去嗎?看來似乎也只能要求油錢了 09/15 11:09
→ bernachom:不過我想....可能最後還是會另外找工作了,謝謝幫忙 09/15 11:09
→ sindyevil:看看該公司是否有優退或者是否快到55歲了,退休金和資遣 09/15 14:40
→ sindyevil:費用差異蠻大外,也許因為調動造成離職原因還不一定有Y 09/15 14:41
→ sindyevil:資遣費可以拿咧~ 09/15 14:41
→ bernachom:大概還有8年才會55歲,看來應該什麼都沒有了...謝謝幫忙 09/15 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