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事實是這樣的 我媽在他任職五年的小吃店裡拿了錢 時間長達一年甚至再多一些左右 一開始有其他職員去跟老闆娘講 但當時沒有將這件事舉發出來,而是默默的觀察我媽的動向 直到這幾天才跟我媽攤牌 但我媽(根據我對他的了解)是因為害怕,一開始沒有向老闆娘說出實情 說是從今年四月到九月才有拿錢(自白書是這樣寫的) 但在後來許多證據下,我媽才坦承已有一年左右的時間 我媽也說了錯的身分證,讓對方非常的生氣 最重要的是我媽說這一年只有拿幾千到一萬塊的錢,老闆娘她完全的不相信 雖然我不曉得怎樣的金額才算是合理 但她總覺得我媽沒有心想要和解 總之在一連串我媽並沒有說真話的情況下 到最後也讓人不曉得甚麼是真的,甚麼是假的 於是老闆娘已在警察局備案 請問在可能被提出訴訟的情況下 除了竊盜罪之外,還可能構成侵占罪嗎? 這兩樣罪名加起來可能的刑罰是甚麼? 我還想我媽之前因為慌亂而胡說八道的一些言詞是否還會再另外構成其他罪名? 許多的問題困擾著我,希望可以獲得解答,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4.6.38
yuusnow:你媽在小吃店擔任的職務是什麼? 09/13 11:56
timeleap:煮飯煮麵切小菜出單收銀 甚麼都有 09/13 11:58
timeleap:就是裡面的普通店員 09/13 11:58
depravity:去請律師教你答辯希望避掉低消大的業物侵占 09/13 12:11
markto:小吃麵店店員,不致於用業務吧"反覆同種類之社會地位活動" 09/13 12:25
yuusnow:收銀===>低消大的業務侵占可能性 09/13 12:37
Eventis:此業務是因業務上關係而能持有侵占物的業務,不是業務過失 09/13 12:57
Eventis:傷害的那種業務........... 09/13 12:58
depravity:收錢→握個銅板留手中→找機會放自己口袋 這種就是了 XD 09/13 13:28
testla:最慘的是一罪一罰吧 偷幾次罰幾次 09/13 13:58
timeleap:事實上沒有人可以證明到底有幾次 因為也沒有攝影機 09/13 22:38
timeleap:我有google何謂低消大的業物侵占,但沒有頭緒.... 09/13 22:40
guanquan:指的是刑法336條2項業務侵佔罪,低消六個月。 09/13 23:14
yuusnow:因為你打錯字了.. 是業"務"不是業"物"@@ 09/14 12:35
yuusnow:低消大的意思是他是6個月以上,很有機會不能易科要去坐牢 09/14 12:36
depravity:因為我先打錯字的 (茶) 09/14 19:38
sindyevil:低銷業物咧..也許有其他店員或顧客願意替老闆娘做這令堂 09/15 09:13
sindyevil:行為次數也不一定,找律師研究案情~也許還有商討點... 09/15 09:14
sneak: 收銀===>低消大的業 https://noxiv.com 08/12 22:23
sneak: 小吃麵店店員,不致於用 https://daxiv.com 09/15 0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