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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非所有合約都不算數 小至買一枝筆,大至買一棟樓,都是一種買賣契約 如果你是生活所必須且符合身份 例如學生購買筆記本 就不需法代同意 至於你說有沒有標準或是「買豪宅也是我生活必須」 那我只能跟你說,到時兩造有糾紛時,上法院去判吧 父母有監護的權利,是可以限制行為與自由的 不然未滿二十歲的人怎麼叫「限制行為能力」的人呢 滿二十歲才是完全行為能力。 至於設立門禁時間,是否就是限制自由? 個人認為不能與刑法妨礙自由相提並論,就算設立門禁時間 只要門禁時間與你的身份相符,似乎不違背公序良俗。 你要說它違法恐怕也站不住腳 至於換號碼如果不換就要趕出去 這就違法了,因為他有扶養你的義務 你再三個月就滿二十歲了 同理,他再過三個月就沒有扶養你的義務了 在有扶養義務之時,自然不能任意趕出,但滿二十歲之後 他也就沒有監護義務,不提供給你住所也是可以的。 ※ 引述《sico5566 (係摳)》之銘言: : 請問一下 未滿二十歲好像不知道什麼法還算是未成年 : 我只知道好像滿十八未滿二十 任何簽訂的合約都不算數 : 還是要監護人才可以 : 那不知道滿十八未滿二十的人 父母監護人有權力 : 可以限制他的行為跟自由嗎? : 例如設立門禁 或是 限制自由 : 因為從小父母離異 目前監護人是我爸 : 我媽住台中 我跟我爸在台南 : 他不想我跟我媽有任何聯絡 就要我換手機號碼 : 我就不想換號碼 覺得很麻煩 : 他就說如果不換 就要我搬出去 要趕我出去 : 他說我現在住在他這裡就是要聽他的 : 如果他要求的事情 是合理的 我覺得OK : 可是他是因為不爽我媽 就針對他 沒有任何正當理由要我換號碼 : 我現在差三個月就二十歲了 他真的有這個權力 限制我這些事情嗎? : 他限制我不能去台中找我媽 : 要把手機號碼換掉 : 法律上真的有需要讓他管成這樣嗎? : 另外他說不配合就要把我趕出去 : 我現在滿十九歲了 他可以趕我出去嗎? : 到底監護人能限制 我這個年紀的人 什麼事情 : 麻煩板上熟知法律的鄉民們幫我解答一下 : 我爸說給我一個禮拜時間處理換號碼事情 : 假如法律的規定他沒辦法管我這些 和沒辦法趕我出去 : 事情就好辦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21.32
phantomli:父母的扶養義務不因兒女成年而消滅,仍是看有無「活不下 09/17 17:32
phantomli:去」的危險~ 09/17 17:32
kirimaru73:對直系卑親屬的扶養義務很寬的 太過頭還是會觸法 09/17 20:11
depravity:對直系尊親屬也很寬 嘿嘿 XD 09/18 00:30
subtropical:假如在國外念書 沒申請到獎學金 快活不下去也算嗎XD 09/18 08:20
phantomli:算,但遠水救不了近火,可能欠缺期待可能喔~XDDD 09/18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