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未滿二十歲
時間Sat Sep 17 14:06:52 2011
並非所有合約都不算數
小至買一枝筆,大至買一棟樓,都是一種買賣契約
如果你是生活所必須且符合身份
例如學生購買筆記本
就不需法代同意
至於你說有沒有標準或是「買豪宅也是我生活必須」
那我只能跟你說,到時兩造有糾紛時,上法院去判吧
父母有監護的權利,是可以限制行為與自由的
不然未滿二十歲的人怎麼叫「限制行為能力」的人呢
滿二十歲才是完全行為能力。
至於設立門禁時間,是否就是限制自由?
個人認為不能與刑法妨礙自由相提並論,就算設立門禁時間
只要門禁時間與你的身份相符,似乎不違背公序良俗。
你要說它違法恐怕也站不住腳
至於換號碼如果不換就要趕出去
這就違法了,因為他有扶養你的義務
你再三個月就滿二十歲了
同理,他再過三個月就沒有扶養你的義務了
在有扶養義務之時,自然不能任意趕出,但滿二十歲之後
他也就沒有監護義務,不提供給你住所也是可以的。
※ 引述《sico5566 (係摳)》之銘言:
: 請問一下 未滿二十歲好像不知道什麼法還算是未成年
: 我只知道好像滿十八未滿二十 任何簽訂的合約都不算數
: 還是要監護人才可以
: 那不知道滿十八未滿二十的人 父母監護人有權力
: 可以限制他的行為跟自由嗎?
: 例如設立門禁 或是 限制自由
: 因為從小父母離異 目前監護人是我爸
: 我媽住台中 我跟我爸在台南
: 他不想我跟我媽有任何聯絡 就要我換手機號碼
: 我就不想換號碼 覺得很麻煩
: 他就說如果不換 就要我搬出去 要趕我出去
: 他說我現在住在他這裡就是要聽他的
: 如果他要求的事情 是合理的 我覺得OK
: 可是他是因為不爽我媽 就針對他 沒有任何正當理由要我換號碼
: 我現在差三個月就二十歲了 他真的有這個權力 限制我這些事情嗎?
: 他限制我不能去台中找我媽
: 要把手機號碼換掉
: 法律上真的有需要讓他管成這樣嗎?
: 另外他說不配合就要把我趕出去
: 我現在滿十九歲了 他可以趕我出去嗎?
: 到底監護人能限制 我這個年紀的人 什麼事情
: 麻煩板上熟知法律的鄉民們幫我解答一下
: 我爸說給我一個禮拜時間處理換號碼事情
: 假如法律的規定他沒辦法管我這些 和沒辦法趕我出去
: 事情就好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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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121.32
推 phantomli:父母的扶養義務不因兒女成年而消滅,仍是看有無「活不下 09/17 17:32
→ phantomli:去」的危險~ 09/17 17:32
推 kirimaru73:對直系卑親屬的扶養義務很寬的 太過頭還是會觸法 09/17 20:11
推 depravity:對直系尊親屬也很寬 嘿嘿 XD 09/18 00:30
推 subtropical:假如在國外念書 沒申請到獎學金 快活不下去也算嗎XD 09/18 08:20
→ phantomli:算,但遠水救不了近火,可能欠缺期待可能喔~XDDD 09/18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