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nda30725:哀阿,最後一句沒修到...我不會改........ 09/20 14:41
推 phantomli:按大E可以修改內文~ 09/20 14:55
→ phantomli:朋友借的錢,不管用途為何,還款義務人都是朋友。 09/20 14:56
→ phantomli:朋友母親刷的卡,還款義務人也是朋友母親本人。 09/20 14:57
→ phantomli:若債務以不動產為抵押,不還錢,房子就會被拍賣做為清償 09/20 14:57
→ phantomli:之用,但還款順序則依抵押權順序,前順位還清有剩才給後 09/20 14:58
→ phantomli:順位,若非抵押債權,則依債權額平均分配。 09/20 14:58
→ phantomli:所以原PO朋友要問如何自保,首先要先釐清以她自己名義借 09/20 14:58
→ phantomli:的錢有多少,以及後續的還款計畫、資金來源,才能作打算 09/20 14:59
→ phantomli:。至於賣掉房子還債,若非所有權人,則無此權利,是否走 09/20 14:59
→ phantomli:抵押清償一途,仍須視具體情況判斷是否有利。另外,簽切 09/20 15:00
→ phantomli:結書的作法,並無意義,簽了也沒用。 09/20 15:00
→ yuusnow:簽切結書對銀行並不生效力,簽了也沒用,沒還銀行還是照扣 09/20 15:19
→ yuusnow:再者,所謂的朋友媽繳不出來指的是什麼? 是她新欠的卡債? 09/20 15:20
→ yuusnow:還是指用朋友房子去貸的款? 如果是前者,本就不關朋友的事 09/20 15:21
→ yuusnow:但如果是後者,一但房貸沒繳,銀行就會拍賣抵押物(房子) 09/20 15:22
→ yuusnow:還是不夠才會開始扣薪水,你們步驟弄錯了,銀行不會直接 09/20 15:22
→ yuusnow:扣薪水,那太不穩定,當然第一次繳不出來,銀行看你情況 09/20 15:23
→ yuusnow:會願意給個機會讓你繼續還,但如有第二次,銀行舊通常會 09/20 15:23
→ yuusnow:直接拍賣,除非你能一次清償,不然銀行是不會再答應分期 09/20 15:24
→ yuusnow:至於貸款出來是要做什麼的不重要,總之你朋友是用房子去貸 09/20 15:25
→ yuusnow:那還不出來就是賣房子。 (但既然母親名下有房,為何當初 09/20 15:26
→ yuusnow:不賣或是用那棟房子去貸款@@?) 09/20 15:26
→ linda30725:她媽媽繳不出來的是用房子貸的錢,喔! 所以我了解了 09/20 15:27
→ yuusnow:所以是 文中的"我家房子"="台北的房子"=貸款150萬? 09/20 15:27
→ linda30725:對! 為什麼不賣喔,她媽就堅持不賣...寧願讓子女被說 09/20 15:30
→ linda30725:不肖也不賣... 所以我朋友才會灰心,想找自保的方法. 09/20 15:31
→ linda30725:謝謝板友的說明,我會再跟朋友轉述的. 09/20 15:33
→ linda30725:所以只要錢繳不出來,就是等著房子被收走了... 09/20 15:33
※ 編輯: linda30725 來自: 1.168.135.221 (09/20 15:54)
→ yuusnow:有啥好不孝的...= = 我願意給母親吃穿不愁,但不代表 09/20 15:54
→ yuusnow:我要還無底洞。 09/20 15:54
→ yuusnow:反正沒繳錢也是房子被拍賣,既然說那棟房子市價有五百萬 09/20 15:55
→ yuusnow:拍賣至少2.300是可以的,看地段說不定還能到差不多價格 09/20 15:56
→ yuusnow:150萬是可以足額清償,往後就不要再當保人或是去貸款了 09/20 15:57
→ linda30725:房子在她媽媽名下,也可以順利被拍賣吧?! 09/20 16:03
→ linda30725:Y大真的說出重點耶...就因為是無底洞...我朋友好無力.. 09/20 16:04
推 phantomli:建議先查清楚,該不動產的「他項權利登記」,若有前順位 09/20 16:08
→ phantomli:抵押權吃掉拍賣價金,最後房子被賣掉仍不足清償,原PO朋 09/20 16:09
→ phantomli:有的債務責任仍未了結。另外,若要以該不動產為清償,強 09/20 16:10
→ phantomli:烈建議,原PO朋友與其母及家人充分溝通,不要一聲不響就 09/20 16:10
→ phantomli:放給他拍,這樣後續衍生的家庭糾紛、親戚反目,問題會很 09/20 16:11
→ phantomli:多。而且如能取得共識,以市場自由交易的方式處理,在賣 09/20 16:11
→ phantomli:價上,可能比較能在理想價位。 09/20 16:12
→ linda30725:好的!! 謝謝P大!我會告訴我朋友的~真的謝謝大家幫忙:) 09/20 16:18
推 alstonfju:改用你母親的房子去設定抵押吧 09/20 16:25
推 alstonfju:但是如同你提到上面已經有設定第一順位的抵押權 所以你 09/20 16:28
→ alstonfju:的貸款銀行應該不會同意從優先受償變成第二順位 09/20 16:28
→ alstonfju:或許可用二胎方式貸款先清償你的這150萬 09/20 16:29
→ linda30725:不好意思,可能是我表達不清,從頭至尾只有朋友母親的房 09/20 16:35
→ linda30725:子,朋友目前在彰化也是租房子. 他是用母親的房子做抵押. 09/20 16:35
※ 編輯: linda30725 來自: 1.168.135.221 (09/20 16:36)
→ linda30725:當時要座貸款的動作時,他媽媽已經不具貸款的資格. 09/20 16:37
→ linda30725:至於為什麼不具資格,我也不清楚.還是謝謝A大囉 :) 09/20 16:37
→ yuusnow:所以你講的不清楚,我想事情應該是:朋友的媽媽有一間房子 09/20 16:45
→ yuusnow:她父母一直有欠卡債,在她父親病倒後卡債問題爆出來 09/20 16:51
→ yuusnow:之後用房子做抵押貸款150萬(我想你朋友是簽保人吧?) 09/20 16:52
→ yuusnow:那現在要釐清的問題是:1.房子現在設定的情況? 09/20 16:52
→ yuusnow:(請去地政事務所調土地跟建物謄本),這很重要0.0 09/20 16:53
→ yuusnow:因照你所說,如該屋市價為500萬,當初貸150萬是因為只需要 09/20 16:54
→ yuusnow:150萬,還是該屋另有第一胎!? 所以第二胎只能貸到150萬? 09/20 16:54
→ yuusnow:如果是後者,那就會有P大講的情況....賣不夠還是要扣薪水 09/20 16:55
→ yuusnow:2.既然你朋友是簽保人,那此保證的範圍是多少? 09/20 16:56
→ yuusnow:請先弄清楚這些點,否則你朋友只怕會還不完。 09/20 16:57
→ linda30725:我朋友是借款人,她媽媽是保人,抵押品是媽媽名下的房子. 09/20 17:02
→ linda30725:至於房子設定和是否為二胎的情形,他回台北後會盡速釐清 09/20 17:02
→ linda30725:PS.借150萬,是因為朋友不想多貸,因再多都會被她媽花掉 09/20 17:03
→ linda30725:另一方面也是只需150萬來還卡債 09/20 17:05
→ linda30725:目前都還是有每月按時還款,這些詢問都是防患於未然!! 09/20 17:06
→ linda30725:謝謝Y大的說明和建議!! 有後續我會再向大家報告! THX 09/20 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