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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大家 最近因為在學民法 剛好看到這個新聞 因為866跟877都只有講到 設定抵押權後 還有租賃關係 法院可以先除去租賃關係再拍賣掉房屋 但是她的情形是~ 法拍完後,人還住在裡面~ 這個 民法有條文可以管嗎? 還是就是要請法院裁定了? 不好意思 剛學民法 要是有用法錯誤的地方 還煩請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230.71
alstonfju:民法425條買賣不破租賃 不曉得該案有無涉及244詐害債權 09/21 13:56
phantomli:如果用866除權後,就無使用占有的權源,拍定人可以把人 09/21 14:07
phantomli:趕走~ 09/21 14:07
gaiety888:可是866的除權不是應該在拍賣前為之嗎? 09/21 14:46
gaiety888:她的情況好像是沒有除權 所以拍賣後 還有租賃關係 09/21 14:46
gaiety888:這樣~~~該怎麼辦 09/21 14:46
showbbs:沒救 法拍的風險 不只點交就沒事 黑道介入更是令人頭痛 09/21 17:09
showbbs:新聞曾經有個老阿伯家被賣了 跑回去鬧自殺 結果買的人認賠 09/21 17:11
phantomli:其實我沒有看新聞(小聲)~ 09/21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