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rslas2012 (噢~~~啾啾啾-3-)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車禍筆錄問題
時間Thu Sep 22 09:56:28 2011
當初只有我和機車,沒有貨車
但事後蒐證,貨車也有肇責
(其實當天我就一直問警察,為什麼貨車沒畫進去,警察說跟貨車沒關係)
(但其他同仁卻說有因果關係要畫進去,更不用說事後的蒐證,貨車駛出,並占用機車道)
現在的問題就是,警察一直說要把貨車畫進去 (雖然過了一個月了都不畫
想問
1.如果到時候貨車畫進去的話,筆錄是否要重做?
2.如果想看自己的筆錄內容,為什麼不能看?
偵查不公開應該是說第三當事人,我和警察應該都有權利看筆錄
3.是否可以補充筆錄內容?
如果不可以,請問為什麼?
(因為現在有新事證,和當初最開始的情形不同。)
保險和前立委的助理,都很明確的跟我說,警察有很明顯的疏失,和偏袒
請懂法律的人幫幫我一下,現在實在很需要幫助...
現在才懂,民跟官,鬥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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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0.49.217
推 phantomli:如果將來打算要走刑事告訴,想補充的部分可以等到偵查庭 09/22 10:02
→ phantomli:再補充。但如果堅持,看過有人用存證信函把要說的話寫在 09/22 10:05
→ phantomli:裡面,寄給警局收執。(還註明,不給他說才這樣做,想當 09/22 10:06
→ phantomli:然爾,承辦人氣炸了,所以辦法不是沒有,只是堅持的意義 09/22 10:07
→ phantomli:有沒有的問題。你還要等他幫你畫圖咧~) 09/22 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