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當初只有我和機車,沒有貨車 但事後蒐證,貨車也有肇責 (其實當天我就一直問警察,為什麼貨車沒畫進去,警察說跟貨車沒關係) (但其他同仁卻說有因果關係要畫進去,更不用說事後的蒐證,貨車駛出,並占用機車道) 現在的問題就是,警察一直說要把貨車畫進去 (雖然過了一個月了都不畫 想問 1.如果到時候貨車畫進去的話,筆錄是否要重做? 2.如果想看自己的筆錄內容,為什麼不能看? 偵查不公開應該是說第三當事人,我和警察應該都有權利看筆錄 3.是否可以補充筆錄內容? 如果不可以,請問為什麼? (因為現在有新事證,和當初最開始的情形不同。) 保險和前立委的助理,都很明確的跟我說,警察有很明顯的疏失,和偏袒 請懂法律的人幫幫我一下,現在實在很需要幫助... 現在才懂,民跟官,鬥不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49.217
phantomli:如果將來打算要走刑事告訴,想補充的部分可以等到偵查庭 09/22 10:02
phantomli:再補充。但如果堅持,看過有人用存證信函把要說的話寫在 09/22 10:05
phantomli:裡面,寄給警局收執。(還註明,不給他說才這樣做,想當 09/22 10:06
phantomli:然爾,承辦人氣炸了,所以辦法不是沒有,只是堅持的意義 09/22 10:07
phantomli:有沒有的問題。你還要等他幫你畫圖咧~) 09/22 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