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yit15 (小小維)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這法條該如何看?
時間Fri Sep 23 22:05:25 2011
因為我目前27歲 但是讀大學(夜四技) 看到最近
緩徵的相關法規可能要修改
內政部將修正「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第15條第4款不得緩徵規定,
將原條文「年齡逾33歲仍未畢業者」不得緩徵規定,增修為
「年齡逾33歲仍未畢業者,但就讀大專校院以下進修學校年齡不得逾28歲」。
其中
「年齡逾33歲仍未畢業者,但就讀大專校院以下進修學校年齡不得逾28歲」。
這一條指的是進修學校緩徵年記超過28歲不能辦
所以跟我無關對吧?
我是讀夜四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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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8.254.9
→ jpbard:不得超過28歲阿 所以與你無關 超過就有關了 09/23 22:33
推 T50:我覺得你心理很清楚.... 09/23 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