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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各位大大 我舅舅原本在外租房子,但因重病不起己住院一個月, 因為他沒有結婚,所以50幾歲還是一個人,目前需要人照顧, 所以家人討論後決定,就算出院也不讓他在外租屋, 因故,原本租的房子就必須提前解約。 但房東一直說,租屋期未到,不願還給我們壓金的部份, 這應該算比較特殊的情況吧,又不是不想跟他租, 因為現在人還在醫院,命在旦夕,是生是死都不知道了。 有什麼樣的條例,可以跟房東要回壓金的部份嗎? 因為還壓蠻多的= = -- ┌────┐ 也把我養在你家院子裡,好不好? 如果有一天我將無處可去... _ ◣▁◣ ____ ─ ─┼─ ┼ ─┼─ ┼  "╥.╥】)◤◥ ┼ ─ ┼─ ┼ ─ ┼─  ̄ ◤.|╲◢ ─ ┼─ ─┼─ ┼─ ─┼─ る-みかん●|◢///ψMakish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218.116.4
scott2009:特殊原因是您方造成還要屋主承受似乎於法不合 09/25 09:19
shhsu:租賃契約上應該是扣一個月押金吧?你看一下契約怎麼打的。 09/25 15:24
sindyevil:看看違約金和租押金在契約內怎樣處理 09/27 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