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endicat (芬蒂貓)
看板LAW
標題[請益] 租屋解約(有特殊原因)
時間Sun Sep 25 08:00:11 2011
想請教各位大大
我舅舅原本在外租房子,但因重病不起己住院一個月,
因為他沒有結婚,所以50幾歲還是一個人,目前需要人照顧,
所以家人討論後決定,就算出院也不讓他在外租屋,
因故,原本租的房子就必須提前解約。
但房東一直說,租屋期未到,不願還給我們壓金的部份,
這應該算比較特殊的情況吧,又不是不想跟他租,
因為現在人還在醫院,命在旦夕,是生是死都不知道了。
有什麼樣的條例,可以跟房東要回壓金的部份嗎? 因為還壓蠻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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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也把我養在你家院子裡,好不好?
│ │ 如果有一天我將無處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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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80.218.116.4
→ scott2009:特殊原因是您方造成還要屋主承受似乎於法不合 09/25 09:19
推 shhsu:租賃契約上應該是扣一個月押金吧?你看一下契約怎麼打的。 09/25 15:24
→ sindyevil:看看違約金和租押金在契約內怎樣處理 09/27 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