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板上各位有法律相關經驗的人~~~
因為在今年2/28(一)時,和朋友去辦手機時,因為他身上沒那麼多錢,
所以他就說先把我的信用卡借他刷,辦完之後再去領錢給我,
當時刷的帳目有1.手機錢3400元2.手機預繳通話費18000元3.之前的手機通話費1200元
不過當天並沒有領錢給我,隔天在MSN上跟我說可不可以分期給我,
我就想說前陣子是他的生日,就跟他說那手機錢就當做你的生日禮物,
因為他當時沒工作沒錢,所以就遲遲沒跟他要手機預繳通話費18000元
和手機通話費1200元,不過當時因為要登入APP STORE,
所以需要信用卡資料,就借他登入,沒想到上星期竟然拿我的卡去網路上買東西,
大約50元美金,事後才跟我說,前兩天我就跟他要之前的手機預繳費18000元,
還有之前手機通話費1200元,以及上星期所刷的50元美金,總共20800元,
不過他卻說你之前不是說要用那隻手機當我的生日禮物,我就說對阿,
手機錢3400元我幫你出,其它應該要給我才是,不過他現在就一直在裝死,
請問大家關於此問題該如何解決,因為當時辦手機都是留他的資料,所以可證明此信用卡
是為他所用,還有就是他沒在我的同意之下,就刷我的信用卡,我想這應該已經違法了吧
想請問大家,如果我收集好這些資料去告他的話,他所面臨的刑責為何?
還有就是勝算大嗎??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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