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g0721 (寂寞蒲公英)
看板LAW
標題[請益] 大潤發新品不良要求退/換貨之存證信函
時間Mon Sep 26 15:52:15 2011
請問一下,關於新品不良要求店家退換貨
消基會叫我先寄存證信函
所以想問一下有沒有相關的法條
緣由:
在大潤發買一台印表機,因為印出來品質不好,『隔天』就送回大潤發檢測他們說會送回公司
做鑑定,不過當他又叫我們去拿的時候產品品質一樣糟糕,印出來的東西都快變成條碼了
我們要求大潤發換貨,或是退貨,他們就是不斷的找籍口,不肯退/換貨。
我的著眼點只是在『新品不良』,我只想換台好的或是退貨我去別的地方買
不是澳客無理取鬧
所以請問一下存證信函裡面的法條該怎麼寫比較好,謝謝
或是該怎麼寫比較好
另外,當初他們說新品不良七天內可退換
不過我『隔天』就送回去,他們推說要送回公司做鑑定,
回來的時候已經過十天了,後來又跟我們盧了好久,現在已經兩個禮拜過去了
不過東西一直在他那邊
這樣還能達到『新品不良7天內可退換』嗎
期待各位大大幫忙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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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219.57.129
推 kaese:七天的基準 是以你提出時點為準~ 09/26 16:34
→ kaese:法條的話 民法§354 物之瑕疵擔保責任/§359解約或減價 09/26 16:39
→ kaese:§364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 09/26 16:39
→ ming0721:感恩大大,我來研究看看,謝謝 <(_ _)> 09/26 16:41
→ kaese:不用客氣:") 09/26 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