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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88241050 (再回頭已是百殘身)》之銘言 : 距上次做完筆錄也有一段時間了,我剛剛收到那個告我的人的信 : 以下是內容 : "之前你罵我那件移轉到士林地檢 : 到時我會對你求民事賠償 : 如果你想合解 與我聯絡 : 如不想合解 : 事後除了背一個妨害名譽前科外會有民事賠償" : 我問一個懂法律的朋友,他說腦殘算是公然侮辱,所以他可能告不成 : 我也不知道他說的是真的還是假的 : 總之,萬一他和解金要個5萬10萬怎辦 : 我只是個窮苦的大學生 : 連2000塊都付不出來 : 和解要和解金,不和解被告成也是要賠償金 : 無論如何都要付錢 : 阿我就是沒錢啊 : 不然要怎麼辦? : 我又不是閒閒沒事看他不爽罵他 : 他自己也有不對啊,真的是很無聊 : 經過這件事情後,我學到了一個教訓 : "釣魚真是好賺" 他跟我要3萬和解金,我跟他說我沒錢 他問我不然要多少,請問我該說多少錢 還是乖乖給他告? 因為我記得法律上罵人不是才罰幾百塊而已嗎? 他要3萬會不會太誇張了? -- ╱ψjhyfish \ ╲ [jhyfish@ptt]▃▂▁ \▂▃ 絕望先生 ﹎﹎﹎ / ˙. \ ─ 家裡蹲少女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3.225.75
rhchao:幾百塊銀元=/=幾百塊新台幣 09/27 12:47
a88241050:啥? 法律裡還有銀元這東西喔? 09/27 12:49
rhchao:三萬元買一個前科加跑法院的勞力時間費用已經很佛心了 09/27 12:49
yuusnow:法律裡為什麼不能有銀元這東西0.0? 刑309是民國24年訂的 09/27 13:10
yuusnow:當時時空環境是使用銀元,鎖定罰金標準當然也是以銀元為準 09/27 13:11
yuusnow:在當時五百銀元可是一筆大錢哩~ 09/27 13:11
那你的意思是說上面的300元根本是寫假的? 不懂法律的人哪會知道這300元根本不是真的300元 第 309 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所以這是寫好看的?
yuusnow:另外就是,法官根本不會判你罰金...都麻是判拘役或徒刑 09/27 13:12
yuusnow:如易科罰金一日1000~3000,還有前科問題,公然侮辱絕對是 09/27 13:13
yuusnow:一個前科(當然你要說可易科的良民證不會記載)那是另一回事 09/27 13:14
yuusnow:不在乎受到影響,可以賭看看法官會不會判超過一個月。 09/27 13:14
antibailan:你活該 09/27 13:16
depravity:那我剛郵差要我等她我說應該是他等我 不然我要伸訴他 09/27 14:22
depravity:她回我妳去啊妳有病啊 只要他捐兩千給法扶不就是大佛 XD 09/27 14:22
depravity:單純公然侮辱沒有徒刑且判3-5K的例子不少啊 = = 09/27 14:25
depravity:我要是有幸告到學生都會印給家長說不用擔心的 XDDD 09/27 14:26
Ctmate:印給家長說不用擔心什麼呀?前科嗎? 不過印給家長能幹麼呀? 09/27 16:50
kaese:老實一點跟他道歉吧= =態度好一點 09/27 17:13
kaese:跟對方說明自己真的沒有錢 希望他能原諒你= = 09/27 17:13
kaese:題外話 刑法修正以後 罰金就改成新台幣一千元以上 以百元計 09/27 17:18
kaese:算之。 所以 現在統一是新台幣 沒有銀元了啊QQ 09/27 17:19
kaese:刑法§33第五款 09/27 17:19
yesman1214:回應還是禮貌一點好了 09/27 17:32
他都開3萬了,還說不能差太多,他有可能會那麼簡單就接受道歉嗎? 我爸是說要告就給他告,反正公然侮辱沒甚麼大不了的,而且我們家窮得要命,連3~5K都有 問題 ※ 編輯: a88241050 來自: 163.13.225.133 (09/27 17:52)
ChrisBear:罰金要乘上30後才為新台幣 09/27 18:34
snowtoya:看你罵什麼,說不定到時拘役易科罰金都不止三萬 09/27 18:35
rhchao:刑法施行法第一條之一第二項 09/27 18:45
depravity:而且判刑完還有民事賠償 被判超過三萬的人也有喔 XD 09/27 19:38
Ctmate:原po罵:「你是眼睛瞎了? 腦殘嗎?」 究竟有沒有三萬呢? 09/27 21:22
worldcup99:原PO把文章放上來討論吧。 09/27 21:25
Ctmate:他上篇說:「原文在警方那,我在網路上也找不到」 09/27 21:29
sopher1990:既然你心意已決 就去試試會不會坐牢好了 09/27 23:52
yesman1214:要別人和解,卻這種回文態度,我的看法和樓上的差不多 09/28 00:57
smilelover:XD 09/28 02:06
smilelover:"我爸是說要告就給他告" XD 09/28 02:08
smilelover:乖~ 聽你爸的話才乖 ^_< 09/28 02:09
T50:如果3K都有壓力,那就給他告好了,最壞的結果也就吃幾天牢飯 09/28 02:44
T50:當個人生體驗嘛 09/28 02:47
depravity:應該是當節省飯錢 09/28 03:49
tomchow76:你是想要從這裡得到什麼答案? 不可能被你拗到無罪的... 09/28 06:32
depravity:可以被對方在民庭凹到因......所以受創加重要多賠 XD 09/28 07:04
yuusnow:如果對方來這裡把這篇備份,不知道可不可以呈檢察官/法官 09/28 10:30
yuusnow:說被告毫無悔意,請求從重量刑~~ 那有機會到2個月嗎? 09/28 10:31
depravity:有機會如易科罰金一天以兩千算 變像加重 XD 09/28 10:50
trausing:恭喜老爺 賀喜夫人 09/28 15:16
rhchao:不想和解就要承擔有罪判決的風險 09/28 15:32
rhchao:沒錢就想辦法看能不能易服社會勞動,請不要再說沒時間 09/28 15:32
rhchao:弄不好到最後被關損失的時間金錢更多 09/28 15:33
trausing:(  ̄□ ̄)/喔~~抓抓~~喔喔~~喔喔~~抓抓 09/28 15:35
features:如果被判拘役 不想被關 1天要換3000唷 再來就是民事求償 09/28 16:41
hcya:推文講到銀元的有誤,刑法的罰金單位早就換成新臺幣了(見刑法 09/29 13:02
hcya: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只是因為調整配合現今物價,要再乘以 09/29 13:03
hcya:30倍(見同條第2項)~ 09/29 13:04
yesman1214:其實也差不多錢,敢罵人卻說沒錢,所以才有人噓妳啊 09/29 14:15
sneak: XD https://noxiv.com 08/12 22:24
sneak: 單純公然侮辱沒有徒刑且 https://daxiv.com 09/15 0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