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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很多時候賣家為了衝高觀看率、瀏覽率會特意將售價已一元作為引誘 但卻在運費中將運費以及不合理的價位 如一個龍鳳燭台燈,售價1元,運費卻以850元計算,而實體通路一對龍鳳酥油燭也約850元 假設,今天消費者下了一千台的訂單,卻向賣家要求運費以實報實銷計算或 以買家付費之宅配專車到賣方端收取貨物及付款。 請問 賣家能夠拒絕嗎? 拒絕出貨有無觸犯消保法? 買方成約後向賣方爭執運費不合理是否有理由? 還望各位法界大德賜下見解 感恩 -- 在世界末日之前,請允許我再點一杯伏特加+萊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8.53.81
kaese:賣家會這樣做還有一個原因 叫做規避手續費 09/27 16:45
kaese:網拍、電子商務等請狀會被解釋為是要約的引誘 跟要約不一樣 09/27 16:46
kaese:http://www.openexportsys.com/tw/blog/?p=3 這篇可以參考 09/27 16:47
kaese:另外 買賣契約基於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才成立 09/27 16:52
kaese:對於運費或運送方式有爭執 這契約不當然成立吧@@ 09/27 16:52
kaese:賣家可以拒絕→契約不成立 09/27 16:53
kaese:→我看了很久 看不出違法哪一條消保法XD 09/27 16:53
kaese:如果說是契約成立以後 賣方拒絕出貨 才有民法給付不能 遲延 09/27 16:54
kaese:等等問題產生 09/27 16:54
kaese:最後 買方在訂約前當然可以爭執 上述↑提到意思表示合致 09/27 16:55
kaese:契約成立以後 還是可以爭執 但賣方不一定要照單全收嗄~~ 09/27 16:56
kaese:O口O 以上是個人淺見 如有錯誤請指正~~> < 09/27 16:56
scott2009:雙方對於運費有爭執就變成契約不成立是否有比較清楚的 09/27 17:32
scott2009:形容或定義,我是一直認為此風不可長,但又說不出道理 09/27 17:33
sindyevil:是我,會直接跟平台檢舉,涉及平台利益他們處理的蠻快的. 09/27 21:45
scott2009:我是想要大量出貨得到實際利益 真小人心態 09/27 22:54
phantomli:必要之點意思合致,契約就成立(民153),至於運費,則 09/28 19:11
phantomli:依同法378條處理,雙方既已有約定,則嗣後再行爭執,並 09/28 19:13
phantomli:無道理(於法無據)。 09/28 19:13
hcya:2樓說網拍刊登商品只是要約引誘而非要約,這其實不一定喔,之 10/02 11:18
hcya:前Dell案,法院也有認定屬要約而認契約成立的例子? 10/02 11:18
sneak: 雙方對於運費有爭執就變 https://noxiv.com 08/12 22:24
sneak: 無道理(於法無據)。 https://daxiv.com 09/15 0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