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w526 (我說綽號暱稱很難想)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被告傷害罪,前提對方動手外加三字經辱罵我...
時間Tue Sep 27 20:28:11 2011
在下班的時候發現某位同仁(互不認識)違反公司廠規
上前制止後卻遭到三字經一連串言語的辱罵
年輕氣盛的我當下回噹他
'當下並開啟手機錄音要求他重覆剛剛辱罵我的三字經
結果對方絕口不提
事後我想說不理會他並轉身離去時
他突然衝過來推了我一把,右手一拳準備過來
好在反應快將他的拳頭給檔下後
我與對方開始發生扭打
對方將近180公分體重略約有75左右
小弟168體重63
事後兩方均掛彩,但都是擦傷~嘴角破皮(過程約2分鐘無使用武器).
結果當下兩方都被公司隔離詢問
後來下班後我有去署立醫院申請那張1000元的驗傷單
隔日對方自動辦理離職,並在今日下午他正式向警方對我提告:傷害罪
請教各位法律達人:
1.他辱罵我三字經的同時擁有2人以上的人證願意為我作證
是否可另案告他(公然侮辱罪)
2.兩方均有掛彩,且他在警局堅持提告,事後法律程序是否攏長且複雜?
3.若依照以上事情經過,判刑結果對方哪較有利?刑事与民事之間的判刑結果
照以往的一般案件大約是怎樣的判決??
請大家幫忙一下摟^0^ 若我有說明不足的地方,歡迎站內信!希望大家能幫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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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9.69.57
推 depravity:多久了?? 09/27 20:31
→ How526:昨晚晚間8點半發生,昨晚10點半我去醫院驗傷 09/27 20:33
→ alawyer:最好從頭就有律師協助,問看看公司有無法律顧問可以協助。 09/27 20:58
→ How526:公司將此次事件定調為個人恩怨.否則依規定兩方都會被開除 09/27 21:11
→ smilelover:你也可以告他阿 09/28 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