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rausing:你可以偷偷把偵查庭的門打開(誤) 09/30 19:19
推 kirimaru73:不算公然侮辱 但你只要不失態讓他鬧就可以讓對方吃虧了 09/30 19:23
→ kirimaru73:如果那個偵查庭裡面有十幾個人 那倒是可以算 09/30 19:24
推 priorart:偵查庭不算公開場合只有檢大跟當事人 09/30 20:01
→ phantomli:縱為公開,這種內容、那種場合亦難成為侮辱~ 09/30 20:09
推 depravity:父母:我教的很好啊 妳誹謗我 可能還比較有機會 XD 09/30 20:26
→ yesman1214:"謊言"兩字有貶抑性質,但一樓是對的.. 09/30 21:36
推 phantomli:攻擊性的言語,不必然是侮辱或毀謗,尤其在雙方爭執是非 09/30 22:11
→ phantomli:之訟爭場合。但本件原PO如果想制止對方,就當場向檢座「 09/30 22:14
→ kirimaru73:視場合和當時情況 認定可能會寬鬆 但扯太遠就仍是侮辱 09/30 22:15
→ phantomli:表達提告之意」,為了不想多一件案子,他會叫對方閉嘴、 09/30 22:15
→ phantomli:或是注意修辭,耳根子就清靜多了。 09/30 22:15
→ kirimaru73:當然本例中較大問題不是侮辱 而是公然 沒公然無法成罪 09/30 22:15
→ phantomli:公然未必不行,但在下以為反而是侮辱不會成立。 09/30 22:21
推 smilelover:推1樓 XD 10/01 01:43
→ scott2009:有時候請求檢座將對造不理性的言語記明筆錄 10/01 07:52
→ scott2009:檢座不會理你,但是至少可以制止這樣的行為 10/01 07:52
推 priorart:不知是否可主張侵害人格權 傳檢座到民庭作證? 10/01 10:41
推 scott2009:民事有提告一定是會受理,可能會調閱偵查庭訊問光碟 10/01 11:59
→ scott2009:傳訊檢察官也屬可能的方式之一,不過...呵呵 10/01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