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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著這個標題回一下 有時候(也包含本版)經常看到一些片段、自我感覺的文章 不是要檢視這樣的文章風格好不好或適不適合,末學只是要提一個小小的點 如果您連自己的遭遇都沒有辦法清楚地呈現出來,又有誰可以幫您? 舉例來說,一件事情的認知您可能知悉90%~100%,但經過轉述(這是一定會消耗能量的) 到了警方、檢察官甚至於法院法官或調解會,邏輯清楚條列成列的朋友可以展現高度的 「形容能力」,但是也會有很多朋友卻吃虧在這上面,不僅沒有辦法幫到自己,甚至於 想幫忙的人也幫不上忙,能量在外面跑一定會有損耗,有的人經過形容可能可以達到90% 的原本,有的人只能將事情還原50%甚至於更低,甚至於有的人喜歡「選擇性陳述」, 還原的比例更低,朋友啊!!司法官一個月需要處理的案件約200~300件,對您可能是天塌 地陷,對他們則是例行公事。 無論是網誌、臉書都一樣,我看到大部分的人就是自我表達,講了一段話卻不考慮這段話 別人看起來是否清楚,強迫別人去弄懂貴世界,或許有的看官會說「人家又不是寫給你看 的」。都好。 只是這樣講久了,難免就是固定模式,當事實敘述都沒辦法還原事實,權利自當因上揭原 因被妨害,豈不是啞巴吃黃連,原本可以勝訴的卻因邏輯組織錯誤造成敗訴,更是啞巴壓 死小孩,何必,慎之。 -- 在世界末日之前,請允許我再點一杯伏特加+萊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6.159.252
Ctmate:死小孩,何必,慎之。 <----對不起,這句讓我看錯了! 10/02 10:59
haikei:你這篇文章 對我來說 真是醍醐灌頂 受益了 釐清方向 感謝 10/02 11:00
priorart:這篇頗有黃源盛師的境界 每次上課先在黑板寫首隨興詩... 10/02 11:02
mariner20:推本文 不過一樓XDDD 10/02 18:13
scott2009:醍醐灌頂?不敢不敢不敢 10/02 19:50
scott2009:下次我會注意斷點的,造成大家的誤會與錯愛 10/02 19:50
Ctmate:建議h大就真的把對方當死小孩吧!如果沒有辦法給他一個教訓 10/02 20:10
Ctmate:你能夠做的就只能自己幫自己了。如果你繼續痛苦,等於是讓 10/02 20:11
Ctmate:對方笑的更加開心。下次,提醒自己更加小心! 10/02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