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ob:原則上傳過你,也傳過員警來問完後,就是等候裁定,但也有例外 10/04 14:21
→ sob:例如法官又調查了什麼事情有必要請你來說明等等之類的~ 10/04 14:22
→ ss5:我後來發現警方證詞與申訴回覆不一致 我想要舉證此部分 10/04 15:11
→ ss5:若裁定已下來 我是不是只能提抗告 繳交1000抗告費 謝謝 10/04 15:12
→ sob:提抗告沒錯,但抗告不用繳錢~ 10/04 15:15
→ ss5:請問我查網路"抗告"不是都要1000 交通裁決不適用嗎 感謝! 10/04 15:37
→ yuusnow:交通抗告屬行政抗告,"目前"還不用收費 10/04 16:06
→ ss5:太感謝二位大大的解答了!!! 10/04 16:30
→ ss5:剛又看到行政訴訟法98-4:抗告,徵收裁判費新臺幣一千元。 10/04 16:37
→ ss5:不好意思 請問這.....我的CASE真的不用抗告費嗎 謝謝! 10/04 16:38
→ yuusnow:嗚 難道是我記錯了嗎 = ="" 10/04 16:55
→ yuusnow:還真的是我記錯 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87 條: 10/04 16:56
→ yuusnow:在收到裁決書20日內向管轄地方法院提出異議,使法院做 10/04 16:57
→ yuusnow:出裁定。若對裁定不服,得提起抗告。 10/04 16:57
→ yuusnow:目前這抗告還不用收費...不過之前有提案說要改成收費 10/04 16:57
→ yuusnow:只是還沒過所以目前還不用繳。 10/04 16:58
→ sob:目前不用收費是因為道交89條,準用刑事訴訟程序之緣故... 10/04 17:36
推 hcya:樓上正解,交通異議是依刑事程序,目前不用收費,抗告也是。 10/05 13:17
→ hcya:不過抗告後若要開庭是去高等法院,路程會比較遠就是了~ 10/05 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