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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問一個基礎的刑總問題 就是 到了因果關係這個階段 我應該要用條件理論還是相當理論(兩個是排斥的關係嗎) 還是說兩個都可以呢? 假設一個題目 某甲開車看到檳榔西施穿著清涼 結果看的太入迷 撞到路旁電線杆而死! 這時如果我用相當理論的話 是不是用經驗法則判斷 在一般情形下 檳榔西施的穿著並不會導致車禍之結果 故檳榔西施穿著與甲車禍死亡的之結果毫無關係 所以直接寫因果關係並不相當 然後到此為止 不用討論下去嗎? 可是如果這時用條件理論的話 是不是檳榔西施對甲之死有不可想像其不存在之條件 而客觀歸責 檳榔西施穿著並沒有升高法不容許之風險 故甲之死不可歸責於檳榔西施 兩個寫法大概要怎麼寫才對呢 不好意思麻煩各位板上的先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44.221
bencheming:條件因果跟相當因果要同時成立 才算有完整的因果關係 10/04 22:10
bencheming:需要同時來看,不是擇一認定 10/04 22:15
~~~~~~~~~~~~~~~~~~~~~~~~~~~~~~~ 謝謝B大的回答 再想請教 條件理論裡 有因果歷程中斷 擇一的因果關係 偏離常規之因果關係 還有超越之因果關係 可是我們到了客觀歸則裡的製造風險中 反常的因果關係不是又會討論到嗎? 如果之前的關係都被過濾掉了 那之後的討論還有意義嗎? 謝謝解答^^ ※ 編輯: mmalex 來自: 220.136.144.221 (10/04 22:38)
bencheming:那是在開始的因果關係確認後,有其他事件介入導致因果 10/04 23:42
bencheming:歷程錯誤,因果關係才會被提起.. 如果最開始的因果關係 10/04 23:42
bencheming:立,那後面的部分就不會被討論到 10/04 23:43
bencheming:有斷句= =" 再 (糟糕有點語誤:P) 10/04 23:44
~~~~~~~~~~~~~~~~~~~~~~~~~~~~~~~~ 謝謝B大 所以解題的順序是 條件理論---相當理論---客觀歸責嗎? 我的意思是說 那客觀歸責所出現要討論的因果變異問題 不是在條件理論就已經被濾掉了嗎? 感謝回答^^ ※ 編輯: mmalex 來自: 220.136.144.221 (10/04 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