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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到鞋店見有皮鞋標價2000元,即向店員表示購買,結帳時老板表示該標價錯置, 價金應為6000元非2000元。此時該買賣契約效力如何? 答案是已成立生效 我想問的是,買方可因錯誤標價而撤銷買賣契約吧? 這在法學上有沒有一定的說法 叫意思表示錯誤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34.104 ※ 編輯: LydiaAug 來自: 210.69.134.104 (10/05 17:39)
s902131:你是要問"賣"方可因錯誤標價而撤銷買賣契約吧? 10/05 17:38
LydiaAug:買方吧,因為標價原來是2000後來變6000,不想買了 10/05 17:41
LydiaAug:還是說買賣雙方都可以主張撤銷,無意思表示錯誤的問題 10/05 17:43
s902131:民154第二項 貨物標定賣價陳列者視為要約 10/05 17:55
s902131:所以鞋子還是要用2000賣給甲 有錯請指正 10/05 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