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rausing:要看講了啥呀... 10/06 10:49
推 kirimaru73:大聲咆嘯你是廢物和大聲咆嘯賈伯斯是廢物差很多XD 10/06 12:41
→ kirimaru73:如果不管內容 必須要音量大到足以傷人身心才有討論空間 10/06 12:44
→ kirimaru73:至於後腦杓這個......不是法律應該管的範圍 10/06 12:44
→ kirimaru73:如果要討論公然侮辱 那就跟音量無關 講什麼就是什麼 10/06 12:44
推 phantomli:他嘴巴要長在那,也是沒辦法的事情~ 10/06 13:16
→ mercygirl:是的..就是用吼的音量大到讓人很不舒服~ 10/06 13:19
→ mercygirl:請問這牽涉到法律哪部分呢?只是想提醒對方請他以後稍加 10/06 13:20
→ mercygirl:收斂~ 10/06 13:22
推 phantomli:大約在民事侵權行為及刑事公然侮辱之間徘徊,喔,或者有 10/06 13:39
→ phantomli:一點噪音污染的問題~XDD(給原PO一點建議,這種事就別 10/06 13:40
→ phantomli:想走法律途徑解決了,說出來嚇嚇他、讓他收斂一點可以, 10/06 13:40
→ phantomli:真打起來,你會很心酸~) 10/06 13:40
→ mercygirl:了解~~真的只是想了解究竟牽涉到哪部分然後提醒他~請教 10/06 13:50
→ mercygirl:請教一下..民事侵權的意思是? 10/06 13:52
推 phantomli:說話大聲嚇到你,讓你嚴重到要看醫生,而對方就此必須負 10/06 13:58
→ phantomli:責,會有財產及非財產上損害賠償的問題。但你有這麼脆弱 10/06 13:59
→ phantomli:嗎?所以,想告,可以,但敗訴或即便勝訴後的賠償金額過 10/06 14:00
→ phantomli:低,都會讓你心酸~ 10/06 14:00
→ phantomli:不過若是勞資糾紛,認定會寬點,足以構成重大侮辱就可以 10/06 14:01
→ phantomli:單方解約並要求資遣費等權益,不過這就要另外找工作了。 10/06 14:02
→ mercygirl:了解~感謝版上諸位大律師幫忙~~謝謝^^ 10/06 22:23
推 smilelover:推2樓 XD 10/07 03:07
→ depravity:現在大聲咆嘯賈柏斯只會被粉絲扁當事人不能把你怎樣了XD 10/07 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