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看板LAW
標題Re: [請益] 電信業者誤寄了我的通話明細給A君,但A …
時間Wed Oct 12 18:51:01 2011
※ 引述《kaung0179 (你想叫我什麼)》之銘言:
: 請問,電信業者誤寄了我的通話明細給A君(我與A不相識),
: 該家業者有積極幫我處理,因第一時間我急需取得資料(開庭需要)
: 對方不願意還我;業者對此的疏失,已有快遞資料給我了並與A君協調中
: 因業者很努力的要幫我處理情況下,我不和他計較,而且我也願意讓業者先處理。
: 只是我想問,那對方收到我的資料情況下,他不願將我的明細歸還給我,
: 我可以依此向此人提出何種訴訟嗎?
: 其間,業者也有多次和對方協商,要求取回我的通話明細,可是那個人就
: 是不還,對此我個人覺得非常不滿,不知這種人的心態在想什麼,連業者
: 都出面了,他還是不還給我…
: 再補充一下
: 那如果他有copy我的資料,或是有依據提供給媒體(據業者表示,該人似乎是
: 想拿我的資料去向業者要求賠償及鬧大,但我不想我的資料被a君持有)
: 如果他有這樣的行為,我可以另行提告嗎?
: 非常感謝各位的回覆~
業者將你的資料寄給A君,其責在業者,而且通話明細這種資料,顯為紙本文件
複製極為容易;A君當然有可能會還你,但保留一份複本,你能知道嗎?如果僅
僅是持有而已,你要告他,也不大可能成立。
還要注意一件事,就是你有沒有去索回,如果要索回,A君託詞已遺失,或
不小心連同一些廢文件絞進碎紙機裡了,他需不需要賠償?
如果你請他與你面交歸還物品,如果他沒時間或不願意,你能說他惡意侵佔?
那如果他與你面交,你能補償時間、交通方面的損失?縱然你願意補償,如果他無法
工作請假,或無法出遠門,那算惡意侵佔?
假如我三天兩頭被寄錯東西,都跟我說,你不還就要告你,那關我屁事,又不是我
寄的。
(試想,寄件人是我,內容物不是我的,誰收都會收錯;我想你的情況也是如此吧)
所以,你有義務提供A君一個回郵信封,請他將這東西回寄給你。
或是,你匯個運費給他,請他宅配。
至於A君收錯資料,他能怎麼向業者要求賠償及鬧大?你是否還有話沒說完?
不過就算是想,也要做了才算。
不能因為A君也許想這麼做就告他吧
另外也許A君會提供給媒體,你是名人?媒體也要公開了,才有妨害秘密的罪嫌,況且
證據?就算未來媒體公開你的明細,也得有證據證實這是A君提供的才能告,不過可以
告媒體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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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240.249.162
推 OAzenO:全篇論述毫無法律邏輯及根據........ 10/12 23:38
→ enterpirse:究竟原po上網尋求解答是希望找個論述還是解決辦法? 10/14 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