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axxx:以八卦的的說法是 除非是蓄意造假污告 否則只要對方是有合理 10/12 21:43
→ naxxx:理由提出告訴(就算理由稍微有點爛) 那麼誣告成立率在台驅近 10/12 21:44
→ naxxx:0%....台灣法律素質可不是美國那樣的 10/12 21:44
→ depravity:這和法律素質無關 和成立的條件有關好嗎 = = 10/12 21:47
→ naxxx:對不起 應該說是台灣法律判定方式跟美國那種方式不同 10/12 21:51
推 phantomli:那請問美國是怎麼判? 10/12 22:04
推 naxxx:關於這一點 其實我也很難講明白 只能請你多看八卦版的美國 10/12 23:55
→ naxxx:法律判決新聞或是自己GOOGLE 我只能說美國法律考慮的角度跟 10/12 23:55
→ naxxx:台灣相比 奇怪很多 比方說蘿利A圖好了台灣還好 在美國是嚴重 10/12 23:56
→ naxxx:到爆炸的 高標準對待此種圖片持有者...這類在台灣完全意想不 10/12 23:57
→ naxxx:到的判決 相對來說詭異的判決 在美國到處都是 所以說判定方 10/12 23:58
→ naxxx:式美國跟台灣不同 就是這麼一回事 10/12 23:58
→ phantomli:果然是道聽途說的八卦... 10/12 23:59
→ naxxx:老話一句 台灣污告成立可能性無限驅近0% 但是美國很難說 10/12 23:59
→ naxxx:你不相信就算了 我只能告訴你美國人覺得你提出的證據不可信 10/13 00:01
→ naxxx:受到的對待跟台灣不同... 10/13 00:02
→ phantomli:不是我信不信的問題,而是對於自己不清楚的東西講得這麼 10/13 00:05
→ phantomli:肯定,可信度實在不高。美國法律的規定我確實不清楚,但 10/13 00:05
→ phantomli:就我國刑法實務而言,誣告成立的可能性並非「無限驅近0% 10/13 00:06
→ naxxx:那請大師你跳過我講的那一行"台灣法律素質可不是美國那樣的" 10/13 00:06
→ naxxx:還有"應該說是台灣法律判定方式跟美國那種方式不同"你不同意 10/13 00:06
→ phantomli:」,例如本件就100%是誣告,現在只是後續如何善了的問 10/13 00:07
→ naxxx:你可以反對 也可以提供你的意見讓我參考 10/13 00:07
→ phantomli:題。 10/13 00:07
→ naxxx:關於你後文 我開頭也說了"除非是蓄意造假污告"<---- 10/13 00:07
→ phantomli:其實誣告的成立要件,爬文應該有很多大德提供過,但既然 10/13 00:08
→ naxxx:那麼誣告成立率在台驅近0% 而樓下也有篇提到0%這個說法 10/13 00:08
→ phantomli:有問了,就再說一次:對於法律的誤解提告,不會構成誣告 10/13 00:09
→ phantomli:,但對於明知不存在的事實而提告,這就是誣告,只是有無 10/13 00:09
→ phantomli:指明犯人,分別規定在刑法第169、171條而已。 10/13 00:10
→ phantomli:另依最高法院20上字662號判例,不需全部內容虛偽,部分 10/13 00:11
→ phantomli:內容虛偽,也可成立誣告。而所謂該管公務員,包括警察。 10/13 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