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terpirse:應與房東協調,若無權使用公設,如何回家? 10/14 21:37
不知到板上的大大
有沒有人比較清楚租屋的相關法律
事情是這樣
我所居住的大樓是7層式的公寓
樓上8樓有加蓋水泥房屋
不過因為加蓋是民國84年前蓋的
所以8樓的房子7樓屋主會出租出去
現在8樓房子只有一戶有人承租
其他房子都沒有人出租
我想問的問題是
如果樓上租房子的房客沒有繳任何一毛錢的公共電費
他的房東也沒有幫他繳納
然後不斷的任意開啟大樓的走廊電燈 而且使用完他都不肯關掉
又把他個人的物品放置在我們7樓的公共走道上
然後跟他溝通他就是一副我爽使用你管我
請問有什麼強制的法規可以規範他?
還有他有資格使用大樓公共設施嗎?
例如:電梯 照明設備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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