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FiUtCcKh:當然要告 討回你的權益 而且他連原本的三個月都不打算 10/14 12:37
→ bFiUtCcKh:還你....實在太誇張了 不能讓這種人逍遙法外 10/14 12:37
→ freeregret:三個月有要還啦,他就是只打算退錢 10/14 13:03
→ justfor48:找他出來 錄音 10/14 14:05
推 phantomli:原PO是怕拿了之後就算和解吧,這其實是二件事,但不少人 10/15 11:24
→ phantomli:搞不清楚。債權人接受部分清償債務,不見得就同意免除其 10/15 11:25
→ phantomli:於部分的債務。如果拿錢的時候房東要你簽字,你可以簡單 10/15 11:25
→ phantomli:做金額的簽收,旁邊註明:餘款另討。然後願意的話,就打 10/15 11:28
→ phantomli:訴訟或聲請支付命令跟對方討錢,至於車馬費,個人以為, 10/15 11:29
→ phantomli:如果之後要再訴訟解決就不要拿,不然只是顯得貪婪,徒留 10/15 11:31
→ phantomli:話柄。(不過這就見仁見智~) 10/15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