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ia781226 (瑪利亞)
看板LAW
標題[請益] 一個高考行政法的問題
時間Sat Oct 15 14:15:15 2011
今天上課時老師說: 行政契約之締結 ,如不用書面訂定,則適用行程法135但書為無效的規定
可是我翻了135條,上面寫:公法上法律關係得以契約設定、變更或消滅之 但依其性
質或法規規定不得締約者不在此限,這樣的話跟有沒有用書面有甚麼關係阿?
而且法條上提到無效的是第141條啊
希望有人能解答我的疑惑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3.111.155
→ ChrisBear:書面要看APA 139 不過通說認為不以書面為必要啦.... 10/16 00:26
→ ChrisBear:更正 應該說VV的成立沒有遵守139 效力如何 有兩說 10/16 00:26
→ ChrisBear:甲說認為違反139要式性欠缺法定要件無效 10/16 00:27
→ ChrisBear:乙說認為只要可以表示證明VV存在就好 不以書面為必要 10/16 00:28
→ ChrisBear:個人採乙說 10/16 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