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thwang (小智)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違建拆除及裝修的費用分擔
時間Mon Oct 17 00:33:21 2011
各位法律先進好,
我有一個問題想請教,目前有一個房子,住了一陣子,突然被告知有部分違建占用到
室內公共走道,詳細查了一下,的確是違建,但是是前屋主動的,我買來就這樣,
去房屋板大概看了一下,若已經交易完成,很難追責到前屋主.
但是若要拆除及施工,這筆費用有沒有可能向大樓管委會求償,因為這不是小工程,
當初管委會沒有進到督促的責任,現在才舉報違建,我是否可以要求管委會分攤費用?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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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1.236.48
→ phantomli:抱歉,你只能找前屋主,主張債務不履行,賣你的房子沒說 10/17 08:31
→ phantomli:清楚有違建會被拆,這跟管委會沒關係。事實上,如果買屋 10/17 08:32
→ phantomli:前勤走動,多看看左右鄰居,或是多問幾句,應該不難發現 10/17 08:32
→ phantomli:「跟別人不一樣的地方」。臺灣的房屋買賣,賣違法增建的 10/17 08:33
→ phantomli:部分,要被多收價金,還要自己負擔被拆除的風險~ 10/17 08:34
→ jethwang:恩 多謝回覆~ 10/17 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