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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本人於去年六月在光華商場購入筆電乙台 並由原廠提供一年商品保固 此台筆電於今年十月因故障送回原廠檢修 才發現這台筆電於今年三月就已過保 顯示這台筆電於去年三月就已售出 本人當時以新機價格購入這台二手筆電 買賣當時店家也沒有告知 距離當初買賣日已經有一年多之久 想請問專業的先進們 我有辦法討個公道嗎 如果有 我又該如何伸張我的權益呢? 謝謝 P.S. 本人保有當時買賣的單據和原廠提供的保固期限單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11.166
Ctmate:三月可能是出廠日期吧 你拿當時的單據去證明還在保內 10/19 14:33
Ctmate:不對 去年六月現在也過保啦 出廠日一定比購買日早 10/19 14:34
eu1201:對啊,而且保固都是機器售出後開始算 10/19 14:36
Ctmate:沒單據就看出廠日期,原廠怎麼知道你什麼時候買的 10/19 19:47
Ctmate:你確定你是買到二手筆電? 10/19 19:48
ahsain:有發票嗎...不是單據喔...是發票...這不一樣喔 10/19 23:41
phantomli:不同在哪裡?不都是表彰購買的證明~@@? 10/19 23:56
lily756145:單據是內部憑證~發票是外部憑證~內部憑證可以造假 10/20 07:59
yuusnow:沒發票是看出廠日,有發票是看售出日,所以你有沒有發票? 10/20 09:52
eu1201:去電店家,店家表示沒有發票保固就是以出廠日開始,但在購買 10/20 10:07
eu1201:當時店員也沒有進到告知責任,承認有疏失,店長表示需經過 10/20 10:08
eu1201:內部討論再給我回覆(當時的售貨員也已離職) 10/20 10:09
sneak: 三月可能是出廠日期吧 https://muxiv.com 08/12 22:28
sneak: 內部討論再給我回覆(當 https://daxiv.com 09/15 0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