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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今年6月的時候應徵上某公司的客服 那時候的主管表示 因為怕人員流失因為會有教育訓練 若未滿一年離職 需支付違約金 1個月的薪水 若人員不適任 則解聘 另外 三個月試用期內 病假以事假論 後來我離職了 公司也寄送存證信函 以及支付命令 要我付22000 今天收到簡易庭通知書 表示要調解 備註上要我在開庭5日前提出答辯書及相關證據 請問這樣的契約書是有效的嗎 上面完全沒有保障勞工 只有保障資方 教育訓練部分也只是教授工作上的一些知識 請問 答辯書我該如何寫 證據部份 我是有錄音檔 錄關於病假以事假的錄音 這樣我該怎麼辦????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22.184
underattack:勞基法沒規範到這, 所以有效 10/20 20:43
akimo0204:謝謝回答 因為我有看到一條勞動契約的文 10/20 20:47
akimo0204:勞基法第14條 很像是說雇主若違反法令 病假以事假論 10/20 20:50
akimo0204:勞工可以終止勞動契約 那這個違反法令算嗎 10/20 20:50
phantomli:如果被這樣多扣半日薪,是可以執以主張違反法令而終止勞 10/21 08:41
phantomli:動契約,但問題是「你要有表明主張形成權的意思,形成權 10/21 08:42
phantomli:才會發生作用」。另外,部分約款無效,若除去該部分,契 10/21 08:44
phantomli:約仍可有效,則契約之其他部分不因該約款而失效。所以, 10/21 08:44
phantomli:不要存有整份契約無效的想法,請針對被起訴請求的部分, 10/21 08:45
phantomli:好好做處理。而從來文看不出來公司執以主張2200的依據及 10/21 08:45
phantomli:理由(違約金?也太高了吧,還是別的~)這部分是你頭痛 10/21 08:46
phantomli:的地方,也是沒講清楚的地方~ 10/21 08:46
akimo0204:我知道我也有錯,那是不是我寫答辦書和附上証據就是形成 10/21 20:02
akimo0204:權 10/21 20:03
akimo0204:非常感謝p大的回答 10/21 20:04
depravity:不是 要在你離職前主張才算 = = 10/23 01:40
phantomli:所謂的勞工單方終止契約的形成權行使,必須要在「終止勞 10/24 13:17
phantomli:動契約的時候」行使,不然不會發生效力,只能算是雙方合 10/24 13:18
phantomli:意終止。等到告了才來主張,就只能硬凹,看能不能凹得過 10/24 13:19
phantomli:去~(所以起訴前的準備動作,很重要~) 10/24 13:19
sneak: 動契約,但問題是「你要 https://muxiv.com 08/12 22:28
sneak: 謝謝回答 因為我有看到 https://daxiv.com 09/15 0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