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epravity:循法律途徑通常比準時交電費還費時費事不經濟 = = 10/21 00:37
推 starkiss:切網路,沒有問題,這是私法自由 10/21 13:21
推 phantomli: ^^^^^^^^?? 10/21 13:22
推 starkiss:私法自治,契約自由 有問題嗎? 10/21 13:26
推 OAzenO:不知道契約是否真的這麼寫? 10/21 13:57
推 phantomli:我看到原PO寫的是:「合約上面只寫明說可以立即遷出,更 10/21 14:00
→ phantomli:無寫說只要電費沒交就會被斷網」...好像租約沒有約定可 10/21 14:01
→ phantomli:以這樣做吧~ 10/21 14:01
推 starkiss:我個人認為只要房東沒有違反423~424狀況,切斷網路動作 10/21 14:14
→ starkiss:是出租人管理所有物的方法 10/21 14:16
→ starkiss:確實是比較絕的手法啦,不過就是...不__不要來租 10/21 14:18
推 starkiss:我剛剛想到一點,我有點忘了 租賃契約應該是諾成契約 10/21 14:23
→ starkiss:是不是可以解釋成 可以口頭合意方式約定契約內容 10/21 14:24
推 OAzenO:我記得租賃契約好像一年以上才要式 不要式好像不定期 10/21 14:29
推 phantomli:有沒有這樣的約定,屬於事實問題,而原PO主張並無此事, 10/21 14:29
→ OAzenO:不過好像跟這個沒關係.... 10/21 14:29
→ phantomli:我們也不是法官,就照這樣的前提給法律意見就好啦~ 10/21 14:29
→ phantomli:另外「房租包含網路」,租約存續中,用423反而不能切掉 10/21 14:32
→ phantomli:,不若用264同時履行抗辯,將提供網路的附約,因交租金 10/21 14:33
→ phantomli:之先給付義務違反,而拒絕給付。如果這樣說,還可以接受 10/21 14:34
→ phantomli:。但鞋子沒放就切,這就有點超過,根本是二碼子事~ 10/21 14:34
推 starkiss:我並不認為 網路連線 是房屋租賃契約使用收益狀態之考慮 10/21 15:04
→ starkiss:實務上看到的都是漏水牆壁剝落斷水電等 致產生居住問題 10/21 15:06
→ starkiss:不知道 網路斷線 是否達到難以居住的程度 科科 10/21 15:07
推 starkiss:我同意打264 網路斷線 是 從給付義務的違反 10/21 15:20
推 starkiss:最後,房租與423無關 房租不含水電 房東也不可以斷水電 10/21 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