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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法律先進大家好 ~ 我有幾個問題想要跟大家詢問一下,因為上網找不太到資料 我公司是在最高樓層,但是這個大樓的管理委員會未經大家同意私自 架設基地台、廣告看板等設備於頂樓 因為本身老闆是有執照的會計師,要準備要求查帳等動作 並且追溯近年內所有主委與財委責任歸屬問題 因為這棟大樓規模很小,所以並沒有太多章程與制度 這次想要推翻最主要目的就是建立相關制度 並且尊重住戶權益。 請問各位法律先進,我該怎樣提出訴求 直接以存證信函嗎?還是有其他方式要求查帳與改進 另外想要詢問一下若要招開臨時管理委員會,該有怎樣的程序呢? 謝謝大家 這是唯一查詢到的~但是只有法條無案例 http://www.rclaw.com.tw/6Laws.asp?SwType=2&Ftype=detail&LawId=346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52.158 ※ 編輯: childebaby 來自: 114.43.152.158 (10/22 19:30)
depravity:既然貴老板是會計師應該懂得尊重專業請個律師吧 = = 10/23 01:17
sachan001:這個玩法是是可行的,我社區的委員就被法辦過. 10/23 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