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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文學創作中的人物名稱為影射公眾人物時 是否違法? 例如:陳水扁->陳水匾(只是舉例) 文學創作的內容則為色情小說 這樣的內容是否有違法律? 如有違法又是違反哪一項呢?(妨礙名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5.150
phantomli:民法18、184、195,刑309、310、311(ㄟ~) 10/24 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