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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4年前往生,往生後我再文件堆裡才發現他有跟銀行協商還卡債的事 那時總共還清了200多萬,其中一家上海銀行打我媽之前電話,我剛好接到 就跟我說媽媽還有欠錢沒還,我就跟銀行說我媽已經往生了,那銀行就問我要不要還錢 我說都4年了,這4年之中你沒有對我發過任何消息,四年前也跟萬泰銀行做好卡債協商,,都 還清了 你現在又跟我說還有欠錢,我怎麼可能知道,那銀行就說要照正常程序來,我也不知道什麼 正常程序.. 請問大家,有人可以告訴我現在要如何處理嗎?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0.222.59
s014008:民法採限定繼承,就所繼承之遺產為限,付清償責任 11/01 20:53
phantomli:本件繼承時間是「四年前」... 11/02 00:06
yuusnow:而限定責任是98年中才施行的,100-4=96...... 11/02 10:35
weak86:銀行的陰謀啊... 11/03 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