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agonkane00 (寶鼎發開發有限公司)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這樣能構成公然侮辱嘛
時間Wed Nov 2 09:47:25 2011
我在某論壇討論區
回復某網路暱稱作者的文章
內容有"你傻子"兩字
但是我有重點要問:
我查過,有人跟我說,因為在網路上對方使用的是暱稱,
而我並沒有指出他真實姓名(我也不知道他叫什麼= =),所以並沒有貶損他人
在社會上的評價,因為使用暱稱,所以無法判定我所說的是誰
而且我回覆是以回覆主題並非引言回覆或在文中以對方暱稱加上傻子兩字
這樣到底能不能成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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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6.10.207
→ depravity:看妳遇到哪個法官 XD 11/02 10:07
→ yesman1214:檢察官、法官傻傻分不清??太多實例了,自行利用/ 11/02 12:57
推 Blue6:成立的案子一大堆... 11/03 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