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產如果未至強制執行之際.....
只有民事責任.....
詐害債權當然是蓄意脫產..
但銀行未必追的回來.....
如果提不出證據證明乙方脫產給丙丁...或是丙丁名下也無財產....
亦無可奈何....
這個世界就是欠錢的最大...
※ 引述《h125210 (Yan)》之銘言:
: 各位好:
: 問題:甲方是房貸的債務人,乙方是房貸的連帶保證人。關於甲方生故後,
: 乙方具債務人及理賠保險金受益人的身份且接受甲方的保險理賠金,此時保險
: 理賠金已轉為乙方資產,乙方將資產轉給丙方與丁方。
: 此情況是否視為蓄意脫產的行為呢?
: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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